國家酷刑防範機制的旅行手記|專欄介紹

國家酷刑防範機制的旅行手記|專欄介紹

 

什麼是酷刑(torture)?什麼是不當對待(ill-treatment)?酷刑與不當對待通常會在什麼樣的地方發生?哪些人又特別容易遭到酷刑與不當對待的傷害?我們要如何觀察到酷刑與不當對待的發生跡象?我們又能做些什麼,讓這些事情一開始便不會發生?

 

台灣政府在過去十年以來陸續立法承認五部聯合國人權公約的國內法效力,近年更有意通過禁止酷刑及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之待遇或處罰公約(Convention Against Torture and other Cruel, Inhumane or Degrading Treatment or Punishment,簡稱CAT)及其任擇議定書(Optional Protocol to the CAT,簡稱OPCAT)的施行法草案。

 

根據OPCAT規定,締約國應設立名為「國家防範機制」(National Preventive Mechanism,NPM)的酷刑監測單位,規律性地訪視所有拘禁場所(places of detention),也就是人們正在或者可能遭受自由剝奪的地點。在行政院去年提出的CAT及其任擇議定書施行法草案中,即有意指定監察院擔任NPM的角色,而監察院也將新設一個酷刑防制委員會。

 

雖然這份草案未能在本屆立法院會期通過,然而就算沒有被指定為NPM,監督國家不得濫權本來也就是監察機構的重要職責。此外,立法院在今年年底通過《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後,監察院也將更明確地具備「保障與促進人權」的職責,而酷刑防範自然是未來監察院中專責人權事務的委員所無法迴避的一項重要人權議題。

 

那麼,究竟NPM能夠做到哪些事情?這個機制又該如何運作?簡單來說,NPM應有權在不需事前通知的情況下訪視拘禁人們的機構與設施,具備自由接觸任何人員、走訪任何地點與取得任何資訊的權限。其工作團隊應有專家(例如醫生)與有經驗的成員,才能敏銳發覺許多第一眼看太不出來的蛛絲馬跡,推斷是否曾發生過各種形式的不當對待。與其他受理申訴案件的機制不同,NPM的目標並不是要調查已經發生之個案的缺失並懲罰加害者,而是著眼於未來、致力為拘禁場所內所有住民強化免於遭受酷刑與不當對待的保護。

 

為了讓大眾更加瞭解NPM的角色,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邀請到捷克籍律師、台灣民主基金會前博士後訪問學人崔寶維(Pavel Doubek)先生,與我們分享他先前在捷克NPM工作的實際經驗。作為一位學者,他也對於歐洲其他國家的NPM有所研究,特別是喬治亞、挪威與斯洛維尼亞。任職於捷克酷刑防範小組時,他主要負責的是針對監獄與社福機構的訪視。而捷克NPM自2006年成立以來,至今已經針對各類拘禁場所執行超過340趟訪視行程,讓數以千計的居民得以受到保護。

 

崔寶維先生形容:「你可以將NPM想像成一個旅行社,派出一群專家到各地的拘禁場所去旅行。」在這個名為「國家酷刑防範機制的旅行手記」(hashtag: #NPMTravelbook)的新專欄中,我們將會在未來的隔週五晚上與你分享好幾個現實發生的真實故事,並帶領各位一起踏上尋訪監獄、老人之家等各式各樣拘禁場所的酷刑防範之旅。現在就準備上路,與我們一起認識NPM這個獨一無二而無可取代的獨特角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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