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機構動起來,人權立國起步行:台灣如何設置獨立有效的國家人權委員會?」國際交流工作坊
「國家人權機構是政府內建的除錯程式。」
究竟如何在台灣設計一個獨立專責且有效運作的國家人權委員會?國家人權委員會如何帶動其他政府部會一起「動起來」,實現「人權立國」的承諾?本場國際交流工作坊特別邀請到三位國際專家來台分享跨國經驗與對於台灣的建議,邀請您一同來思辨。
活動流程:
14:00-14:15【開場與介紹】
/黃嵩立教授(人約盟召集人)
14:15-15:05【如何設計好的國家人權機構?組織架構與功能職權的建議】
/Rosslyn Noonan女士
15:05-15:35【國家人權機構的改變力量?亞太地區國家的實務經驗】
/Sushil Pyakurel先⽣
15:35-15:50【亞洲NGO監督國家人權機構網絡(ANNI)介紹】
/Agantaranansa Juanda先⽣
16:00-16:30【國家人權委員會在台倡議的回顧與路線轉化】
/廖福特教授(台權會、人約盟執委)
/黃怡碧女士(人約盟執行長)
16:30-17:00【綜合討論與Q&A時間】
*三位專家主講時段將以英文進行,備有逐步翻譯。
- 時間:7/24 (一) 14:00-17:00(13:45開放入場)
- 地點:立法院紅樓101會議室(請從大門換證進入)
- 主辦單位: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x台灣人權促進會x立法院跨黨派國際人權促進會
- 活動報名:https://goo.gl/viM3ff
由於立法院須核對身份資料換證入場,請務必提前報名。立法院為無障礙場地,本場活動也提供聽打、手語服務,若有其他合理調整之需求,煩請另於報名表單註明。
背景介紹:
許多國家逐漸發現,傳統的立法、行政與司法機關無法有效回應日益複雜的人權議題與侵害事件,此時,設立一個專門針對人權保障與促進的國家機構,能夠有效改善「系統性失靈」的問題。這類機構,在國際上被通稱為「國家人權機構」(National Human Rights Institutions, NHRIs)。
正如台灣,雖然早已將《兩公約》等多項國際人權公約國內法化,然因現行政府體制缺乏專責人權之主管機關,導致實務上,我國政府遲遲未能具備足夠的整合協調能力與知識來推展與落實相應的人權義務。
其實,早在2015年蔡英文便曾回應民間訴求,承諾當選之後將盡速設置獨立專責的「國家人權委員會」,監督政府、防範人權侵害。2017年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上,她再度向國內社會與關切我國人權發展的國際友人承諾,台灣政府將在今年就「如何設置國家人權委員會」做出明確決定。
今年7月24至28日,亞洲人權發展論壇(Asian Forum for Human Rights and Development,Forum Asia)特別派出三位國際專家來到台灣,進行五天的交流訪談與評估任務。本場焦點工作坊將開放給社會大眾參與,邀請大家一同來思考:究竟如何在台灣設計一個獨立專責且有效運作的國家人權委員會?如何透過這樣的人權基礎建設,帶動現行政府部會一起「動起來」,實現「人權立國」的承諾?
與會國際專家簡介:
Rosslyn Noonan女士
曾任紐西蘭國家⼈權委員會主任委員(2001-2011)與聯合國國家⼈權機構國際協調委員會(ICC)前主席(2010-2012),長期且持續在ICC之評鑑委員會(SAC)中負責評鑑各國國家人權機構的工作。
Sushil Pyakurel先生
亞洲地區長期⼈權工作者,目前活躍於南亞地區。曾任尼泊爾國家⼈權委員會委員(2000-2005),也是尼泊爾最重要的⼈權組織 Informal Sector Service Center(INSEC)創始人之一。
Agantaranansa Juanda先生
亞洲人權發展論壇之亞洲NGO監督國家人權機構網絡 (The Asian NGO Network on National Human Rights Institutions,ANNI)計畫協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