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台灣各地爆發迫遷爭議,從非正規住居、遊民、都市更新、市地重劃到土地徵收等,各種制度不一而足。面對如此惡劣的人權狀況,公民社會早於2013年兩公約國家報告審查之前,便呼籲以「居住權」標準來檢視相關的迫遷制度與個案。去年居住權更在民間的倡議下,成為《住宅法》明文保障、與國際公約連結之人民權利。
然而到底甚麼是居住權?政府與民間的理解和詮釋往往莫衷一是。連身為國際公約主管機關的法務部,出版的「法務部人權秘笈─人權大步走《矯正篇》」,都有曲解居住權內涵、替法務部迫遷華光社區的行為開脫之嫌。
究竟國內現存的各種制度,是否違背了國際人權標準?國際上哪些規範與文件,對我國具有規範效力?國內實務界目前如何看待這些規範?受害者或倡議者,又有甚麼倡議工具可以使用?
本次人權星期三,邀請到反迫遷連線的執行委員徐亦甫,與大家分享居住權如何作為人權工具。包含評估一個國家整體居住權狀況之人權指標、就相關法律架構與制度進行檢討之公約規範、聯合國對各國發布之準則、以及迫遷影響評估(EvIA, Eviction Impact Assessment )之指南與技術規範等,並回頭檢視台灣現況下的人權落實狀況。歡迎大家來報名聽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