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難免起伏,但有些孩子的旅程特別辛苦——因為家庭背景、生活經驗、或者一場意外、一個念頭而走上歧路,甚至走進少年法院。但那些脫離正軌的,經常是在兒時遭遇創傷的孩子,如遭羞辱怒罵、家暴、目睹家暴、與藥酒癮者同住等;而踏上歧路,只是他們找尋生命出口的過程。在討論觸法少年的議題時,我們首先必須反思,如果是自己帶著那些巨大傷痛,我們還能長成今天的樣子嗎?
孩子們的人生不應該在不小心踏入司法系統後,就嘎然而止。《兒童權利公約》(CRC)第 24 號一般性意見第 2 條明確指出:「兒童的身心發展不同於成人⋯⋯事實證明,接觸刑事司法系統會對兒童造成傷害,限制他們成為負責任成年人的機會」。 因此,體制應提供更多陪伴與教育,避免孩子們落入犯罪的惡性循環,輔導他們發展出獨特的、健康的人生。
2014 年,台灣透過施行法將《兒童權利公約》(CRC) 內國法化,更在 2019 年大幅修正了《少年事件處理法》(簡稱《少事法》),嘗試與國際人權標準接軌。然而,主導現下台灣司法兒少處遇的《少事法》與《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仍未能有效接住那些不經意走偏了的孩子。
六月的人權星期三,人約盟邀請到桃園地方法院主任調查保護官
#王以凡 和 人本三重青少年基地館長
#蕭伊真 和大家聊聊是什麼原因促使台灣兒少觸法,又是什麼原因造成觸法少年在離開現有少年保護、司法及矯正體系後,仍然容易變成成年犯?台灣少年矯正面臨的挑戰是什麼?邀請大家一起來了解!
主持人:黃嵩立|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
主講人:王以凡|桃園地方法院主任調查保護官
與談人:蕭伊真|人本三重青少年基地館長
***因主題敏感,本場次不直播,亦請參與者勿側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