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ICERD初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場邊側記_Day 2】

【2024 ICERD初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場邊側記_Day 2】

台灣初次ICERD國家報告國際審查來到第二天,實質內容的建設性對話會議也在這天告一段落。昨 (4/23) 日會議分為上下午場討論ICERD第5到7條內容,聚焦「原住民族權利」、「移工權利」、「無國籍兒童」以及「難民」等不同群體之權利落實情形;上下午皆分為政府機關場次與民間團體場次。

 

上午政府機關場次討論內容

在上午政府機關場次,關於原住民族權利部份,主要討論到包含原民會委員選任程序、姓名登記權、傳統領域劃設以及原保地等議題問題。

原民會委員選任程序上,原民會表示聘用委員應對原住民族事務有足夠理解且熱心服務,遴聘身分可為原民代表、機關代表或專家學者。此外,姓名登記權方面,原民會與內政部都表示經司法判決後,行政院召開跨部會會議,先以行政函釋允許在身分證上單列羅馬拼音名字。再者關於傳統領域劃設,原民會表示會兼顧私人土地財產權及在公有土地尊重當地部落意願,前者依產權進行使用,後者則在諮商同意下,進行土地開放與生態保育。但台灣面積小,Lightfoot委員分享北美國家透過「公有、私有及信託土地」多元方式劃設原住民族領域制度的在地適用,需再行研議。另外,關於原保地 ,原民會表示就非法占用或私下轉讓情形,已向立院提出相關管理草案。

 

關於移工權利部份,則主要討論相關國際條約國內法化、家事移工勞權以及失聯移工。

首先關於國際條約國內法化 ,勞動部表示將依國家人權行動計劃承諾完成ICMW的國內法化程序,至於國際專家詢問的保留部分則確認後再回覆,同時也表示已召開就ILO C189召開2次法律研商會議。再來關於家事移工權利 ,勞動部表示已提供一站式服務與1955專線予以支持和協助,關於雇主通報、地方政府訪查、職災保險乃至加入工會方面,政府都有相應的制度與落實。最後關於失聯移工 ,勞動部與移民署都表示經濟與環境因素,可能是這些移工離開原雇主的原因,勞動部並表示合法在台的女性移工可能因為語言阻礙而產人與人隔閡、不懂法律進而不願求助的情形。

 

上午民間團體場次討論內容

在本場次審查委員會就前一場跟政府機關對談,選定相關主題與民間團體進行問答式討論。

首先就原民會代表遴選方面,原住民族團體夥伴表示目前原民身分認定是依據血統,而非部落自我認同,加上部落主體性尚未完整,所以公共事務討論顯得難以推動。而當局遴選代表時,並不問眼前部落是否具足代表性,也不問是否遵守原住民族傳統規範,乃至最基本的民主討論;人約盟則是提出在公共參與上,影響決策之討論與會議大多由無須為結果負責的學者代表參與,民間團體、倡議團體和利害關係人常難以在政府研擬政策時發揮影響力。

再者,姓名權方面,原住民族團體夥伴延續血統認定討論,表示僅僅修改姓名條例不足以改變原民身分取得的問題,而是要全面盤點法規,彌補姓名乃至身分取得上的漏洞;且在身份認同方面,也要討論到交織身分 (intersectionality) 所帶來的挑戰,以及所應保有的認同彈性。

再者就原保地而言,這些土地使用未必跟部落公益有關,人頭買賣、私人交易狀況也很嚴重,在鄉/區公所手上的原保地收益也未必回歸部落 (如南投縣信義鄉);換言之,不是產權上的流失,而是使用收益上的流失。至於傳統領域劃設,在沒有跨部會協調、盤點並修正相關法令之下相關政策流於殘補,例如發生劃設區域與國家公園重疊情況,以致難以實踐狩獵、文化傳承和生態養護的困境。

 

另外,關於家事移工,台灣國際勞工協會表示,外國籍與本國籍家庭看護工皆不適用勞基法保障。此外,台灣長照制度殘破、資金與人力都仍待陸續到位,又因外籍看護工薪資過於低廉,易使雇主傾向循「合法卻不平等」的勞動水準聘僱外籍移工而不使用公共資源,導致無法有效配置長照市場實際所需資源,以及外籍看護工薪資條件無法與其他勞動力並駕齊驅,形成惡性循環。就此,勵馨基金會表示應以同工同酬方式,解決本國與外國籍家事工作者的薪資問題,並指出國籍上的差別對待連帶影響社會保險,進而更難監督、改善家庭移工的安全保障問題。

下午政府機關場次討論內容

關於失聯移工與無國籍兒童,移民署表示移工一旦失聯,其工作許可、居留證同時被取消。而當一位無國籍兒童父親不明、母親是失聯移工時,會由地方社政單位為孩子申請居留證,並由警政單位協尋父母,半年後若還是找不到,則由移民署為孩子換發無國籍居留證,以便享有健康與教育權利,以及將來出養與歸化。此外雖法令規定應遣返失聯移工,但移民署表示懷孕或攜子的女性移工則不會。審查委員指出失聯移工的非法性容易對兒童造成不利影響,提醒我國政府在政策規劃上應進行相關討論規劃。

 

下午民間團體場次討論內容

本場次對於原住民族狩獵權 有進一步討論。目前關於狩獵的不當處罰法律,主要來自《野生動物保育法》和《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前者在過去最大的問題在於狩獵必須事先申請,但這在實務上難以跟早於政府政策而長久既存的原住民族信仰調和,以布農族為例,狩獵依據夢境指示難有具體清單而遭致觸法;近來政府試辦合作性方案,改採事後備查,觸法情形才得以下降;但追本溯源仍要修正既有法律。至於後者,則是法律跟不上科技的日新月異,即使由獵人自製獵槍,也可能導致違法,且刑度以三年 (最近一次修法改為五年) 起跳。此外在群眾溝通層面,族人生態智慧與動物保育視角尚無法調和,也是狩獵文化實踐上的挑戰。

 

失聯移工議題,包含就地合法與無國籍兒童賦予國籍 等問題,也有進一步討論。關於就地合法,目前全台有8萬名左右的失聯移工 (大多為東南亞藍領勞工),多數為女性,甚至有人懷孕、生子,民間團體指出可能成因來自《就業服務法》第四章允許私人仲介合法介入移工勞動契約並抽取鉅額利益,導致移工因不堪剝削、追求更高薪資而選擇離開合法聘僱的道路。考慮到台灣農工業缺乏人手的情況,國際專家建議民間團體思考就地合法或赦免以給予失聯移工新合法身分的可行性路徑,或許不失為此系統性問題的解方。至於無國籍兒童,健康與受教權當然重要,但人約盟進一步提議應考量兒童最佳利益,使其擁有台灣國籍、留在台灣或許是最好的方式。

另外,關於ILO C189的法律研商,人約盟特別指出沒有聽到相關公開徵求意見的消息,或許只是內部討論而已,不若ILO C188的確已由漁業署召開有2次會議。

關於台灣落實ICERD的建設性對話至昨天已告段落,國際審查委員會將於今明 (週三、四) 兩天閉門撰寫結論性意見。究竟國際審查委員會對台灣的觀察與建議為何,將於週五 (4/26) 上午結論性意見發表時揭曉。

 

 

撰文|邱紹群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研究及倡議專員)

攝影|楊 剛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研究員)

編輯|江孟真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辦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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