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 ❙ 小結:國家義務或企業責任、軟蘿蔔或硬棍子?
🧁前情提要
隨著本專欄前半步入尾聲 —— 我們了解了 UNGPs 的前世今生,並於上週對企業與人權領域在國際上最新的發展趨勢有了進一步認識。奠基在 UNGPs 鋪墊的共識基礎與溝通平台上,各國政府開始透過立法要求適用企業進行盡職管理 (HRDD);歐盟與聯合國就各自相關草案的協商工作,也正在密切進行中。當國際標準不斷推進,以「人權立國」的臺灣應該如何應對?透過今天的文章,邀請各位讀者一起思考!
沒有國際就沒有在地,沒有在地更遑論國際。認識企業與人權在國際上的發展脈絡以及 UNGPs 的前世今生,能讓我們了解臺灣政府立定《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的背景原因、對它產生適當期待,提升監督的有效性。
從呼籲企業自發性尊重人權的【全球盟約】、企圖將企業與國家義務畫上等號的《責任準則草案》,到強調企業、國家各自獨立但相輔相成之責任與義務的 UNGPs,再到未來可能出現、透過要求國家立法間接強制規範企業的 Binding Treaty – 顯然,企業與人權領域規範的鐘擺將持續在義務承擔者(企業 vs 國家)與性質(強制 vs 自願)上來回擺盪,直到我們找到能最佳平衡為止。雖然 UNGPs 作者 Ruggie 教授對聯合國正草擬的 Binding Treaty 的生成相對不樂觀,他也不否認強制性規範在企業與人權領域可能扮演的重要角色。[1] 或許,蘿蔔與棍子不是二選一的難題。當現行的蘿蔔不足以帶來改變,棍子的加入或許能帶來一加一大於二的成效。[2] 但正如 Ruggie 教授所言,短期內要看到任何條約或指令的通過、甚至生效,機率或許不高。而在今日與未來之間,各國政府、企業以及民間組織能做的,即是在 UNGPs 的框架下,持續努力落實各自保護、尊重以及監督的義務與責任。[3]
2020年底,臺灣政府跨出重要的第一步,發布了亞洲第二份《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無論未來國際上的發展為何,其尊重、保護、實現人民權利的義務不變。如何透過各種政策措施防免企業侵害人權、並使權利受影響者能取得有效救濟,將持續是政府應關注的焦點及課題。企業方面,除了遵守現行勞動、環境、反歧視、揭露等相關法規外,應衡量國際趨勢,走在國內立法之前主動進行 HRDD 並在必要時提供救濟,降低訴訟風險之餘更有助提升社會形象。而身為倡議者的我們,將為了包含此領域在內的人權議題持續努力,期望有一天能與正在閱讀本文的你共同生活在一個企業與人權共存共榮的現實中。
本專欄前半針對 UNGPs 在國際上的發展脈絡的介紹到此告一段落!接著,將為各位讀者就文章提及的部分議題帶來更深入的探討以及國際上各方不同的觀點,歡迎有興趣的讀者持續關注!🫶🏼
-聯合國企業與人權工作小組,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未來十年藍圖(暫譯),2021 (官方英文版)
-Ruggie, J. G. (2014). The past as prologue? a moment of truth for un business and human rights treaty. IHBR Commentary, 8, 1-8
[1] Ruggie, J.G., 2014. The past as prologue? a moment of truth for un business and human rights treaty. IHBR Commentary, 8, pp.1-8, at 5: “the issue for me has never been about international legalization as such; it is about carefully weighing what forms of international legalization are necessary, achievable, and capable of yielding practical results.”
[2] Deva, S., 2020. From business or human rights to business and human rights: what next?. In Research handbook on human rights and business (pp. 1-21). Edward Elgar Publishing, at 13。
[3] 前註3,頁6。
註:本專欄部份內容初稿原由人約盟倡議研究專員黃羣怡、執行長黃怡碧為「企業與人權手冊」」(暫定稱呼,手冊名稱待出版後確認) 出版所撰寫。為使與此議題相關討論能觸及更廣大的讀者群,人約盟經全數共同撰寫團體同意,摘錄手冊第一章進行必要編輯、改寫,作為本專欄第 1 至 9 篇刊載於官網,並將同時發布於粉絲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