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稿​】疫苗分配正義,正視無證移民、移工、難民之需求記者會

【發言稿​】疫苗分配正義,正視無證移民、移工、難民之需求記者會
時間:2021 年 11 月 15 日 (一) 10:00​
地點:中興大樓 103 會議室​
發言:黃怡碧|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執行長​
任一地有疫病肆虐 所有地方都面臨風險​
有一人暴露於風險 沒有人可以高枕無憂​
根據OECD幾個會員國的研究,難民與移民(包括正規與非正規)感染新冠肺炎的風險,比起一般土生土長的人民,至少高出兩倍。考慮到防疫與風險的管控,其實難民與移工應該要被列入國家疫苗部署計畫優先施打對象。讓失聯移工、以及包括藏人等在台灣尋求庇護者、逾期居留者近用疫苗,不僅能實現其健康人權,更有助於防疫與公共衛生。​
將失聯移工納入COVID-19疫苗施打計畫的呼籲,早在今年年中就已有移工團體與立法委員提出,但因為疫苗量能不足,一直沒有獲得足夠的重視。為擔心外來人口成為防疫破口,政府也推出「外來人口安心採檢防疫專案」,以「不收費、不通報、不查處的方式」,鼓勵包括失聯移工、逾期居留者,及其他合法停居留的非本國人能主動進行篩檢,但成效不佳。​
根據多國研究,阻礙難民、庇護尋求者、正規與非正規移民與移工接種疫苗的主要阻礙包括(但不限於):​
✔ 疫苗供應數量不足​
✔ 對於疫苗的有效性與安全性信心不足​
✔ 缺乏如何獲得疫苗接種的可靠與實用訊息​
✔ 難以到達提供疫苗施打站​
✔ 語言與文化的隔閡​
✔ 缺乏申請疫苗接種所需的文件與身分證明​
✔ 疫苗施打註冊程序太過複雜或只能透過網路申請​
✔ 擔心因為施打疫苗,導致被逮捕、拘禁與遣返​
在將失聯移工納入疫苗施打計畫時,我們必須一一克服這些挑戰:如何以多語言、多管道讓移工接受到相關資訊,簡化註冊與施打流程並發給接種證明,特別是政府必須保證,沒有人會因為施打疫苗而被逮捕與遣返。個人資料與就醫紀錄不得流向移民相關單位,是最起碼的要求。​
國外目前有許多做法,值得我們參考:例如優先於難民與移工收容或拘留中心施打疫苗;提供長期的居留保障,鼓勵移民、移工接種疫苗(哥倫比亞提供委內瑞拉移民10年身份保障);瑞典紅十字會與瑞典公共衛生部門合作,利用疫苗巴士到目標族群聚集、或容易到達的處所提供疫苗施打,同時也以獨立的註冊與資料儲存系統作為後續處理之用。另外,也有分散式的做法,例如美國與英國,任何人可以直接到基層醫療院所施打,無需提供相關身份證明。其實台灣自己的愛滋感染者或藥物使用者的針具提供或美沙冬計畫,也有異曲同工之處。所以台灣政府並非沒有為了群體健康的外部性與公共性而「法外施恩」的經驗。​
在全世界還有這麼多低收入國家的疫苗施打率不到全人口的3%,而台灣竟然有這麼大量的疫苗即將到期面臨丟棄,其實讓人非常難過。除了加強鼓勵還未施打疫苗者應該儘早接種外,讓本來被排除在接種人口的敏感群體可以納入施打人口,以及未來是否可以把多出的疫苗再轉送其他有需要的國家,都應該是可以努力的方向。雖然疫苗是重要的國安與公衛物資,但身為國際社會負責的一員,疫苗的取得與分配也應遵守正義的原則。因為只要任何一地有活躍的傳染源,那麼沒有一地是沒有風險的。有一人暴露於風險,就沒有人可以高枕無憂。​
綜上,我們有以下建議:​
1. 優先提供外國人收容所收容人、自行到案移工施打疫苗,並提供接種者施打證明。​
2. 國家提出保證,確保沒有人會因施打疫苗遭逮捕與遣送,並保證個人與醫療資訊的隱私與安全性。​
3. 邀請移工團體、醫療院所代表團體、社區組織,制定多管道的失聯移工施打計畫,並提供接種者施打證明。​
4. 適時盤點國內施打疫苗量能,將多餘、尚未到期的疫苗轉增有需求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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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 邱伊翎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
發言: ​
施逸翔(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 )​
黃怡碧(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
孫友聯(台灣勞工陣線協會秘書長)​
汪英達(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移工政策處主任)​
札西慈仁(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