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權之心】亂入公約課後隨筆 01:小區裡看不到的權利,放大到世界裡也看不到!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從 2019 年 8 月開始,和 Right Plus 多多益善研究站合作,一同開啟「權權之心」專欄!除了會收錄人約盟的各種活動報導、第一手心得與紀錄,也將會不定期介紹人約盟的各項研究與發現!
Right Plus 多多益善/葉靜倫
5 月中發現人約盟有開 CRPD 系列課程時真覺得如獲至寶,「人權」和「公約」這 2 個詞的組合平常聽到就怕,覺得好難,要自己去找資料研讀實在看不下去,一條條公約高深莫測,但因為關心身心障礙議題,好像又不能不了解一下這個全世界奉行的保護傘,如今有人(而且還是黃嵩立老師和執行長怡碧娘娘!)願意花時間說給我聽真是太好了!(吃了誠實豆沙包)(老師臉黑)
印象比較深刻的是,第一堂上課就發現同學的組成很多元,除了舉目所及的十多臺輪椅(肢體或行動障礙者),從課堂活絡的討論中也可發現許多不同障別的同學,目測似乎包括有精神障礙、感官障礙(聽覺或視障等)或心智障礙者,課堂因此備有手語老師輪番上陣,也設有同步聽打等輔助設備。
雖然長期關注身心障礙議題,但老實說從來沒有跟這麼多不同的障礙者一起久待過。之前曾參加過障礙研究學會的年會,當時也有各種不同障礙的同學齊聚一堂,說真的那氣氛感覺很不同。
通常我在公共場所遇到的障礙者,例如街頭的輪椅街賣者、捷運裡的視障者等,多半是沉默、低頭、退避的,平日裡因為常受到許多側目,早已習慣不太與人交談。但那次活動,在一個各種障礙者忽然之間成為主體(活動想要對話的對象)和主流(現場的最大比例人數),且許多學員還彼此認識的情況下,突然就能感受到所有人的放鬆。那是一種我在外面單獨遇到他們時從來沒碰過的氣氛:大家會彼此開玩笑、積極的發言、直來直往的交流,根本不 care 旁人在想什麼。
對我這個亂入的一般學員來說,最神奇的是同學之間可以快速、熟練的彼此支援。例如那次年會中就有個疑似腦麻的同學,針對一個學校裡的障礙體驗方案(讓一般人透過坐輪椅等活動設計,體驗行動障礙或其他障礙感受)提出犀利的批判,但……他說的每一個字我真的都聽不懂。事實上,因為發音和語速等原因,班上多半也沒幾個人聽得懂,連臺上講者一時間都不知該如何是好。
此時此刻,只見另一個幾乎全身癱瘓、躺在電動輔具上的同學忽然間開始順暢的進行「同步口譯」,別人聽不懂的話,他竟然一字一句的就翻成了白話文,當下真的覺得太神奇了!這是什麼特異功能,裡面一定有某種我難以進入的默契與文化。
後來有同學說,在特教班的教育現場,常常一個特教老師需要同時面對很多不同狀況的學生,不僅老師(在我心中)近乎十項全能,同學彼此間其實也都很習慣了彼此支援。這就像人約盟的課一樣,有些同學的提問我其實也聽不太懂意思,但其他同學或老師總能適時協助理解。
每次身在這種情境時都有種錯覺,好像我們平日不斷在討論的多元「共融」已經這麼自在的實現了──各種不同的人都可以在這裡兼容相處、建立關係,沒有誰會對誰另眼相看,沒有誰會對別人特殊的表達方式失笑。相反的,倒很像漫畫或復仇者聯盟裡,每個角色有自己的人設一樣,各自有隱而不宣的超能力,或鮮明突出的性格展現。
總而言之,我是在這種情況下輕鬆自在的開始了課前課,展開我的亂入公約之旅。
權利如果不能在生活中落實,一切都是徒然啊!
且先不提第一堂的各種小收獲,但黃嵩立老師的開堂引言就很激發興趣。
要說「人權」這觀念是從何時被宣誓,意圖成為全人類的共識,絕對不能錯過 1948 年 12 月 10 日聯合國的一鳴驚人之作《世界人權宣言》。這部劃時代的宣言當然有很多值得討論的寶貴價值觀,基本上是定調了人類身而為人,究竟該如何對待彼此──只因為生而為人類這個「物種」,便該享有的種種尊嚴與權利,而非因為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國籍、財產等任何其他「身分」而有所區別。
不過,我更感興趣的是愛蓮娜·羅斯福(Eleanor Roosevelt)在那之後說的一段話。當時的愛蓮娜是美國總統富蘭克林·羅斯福的遺孀,也是聯合國新成立的人權委員會主席,是《世界人權宣言》的主要起草者之一。她是活躍的人權鬥士,時值二戰後歐亞戰場經歷了殘暴的血洗與德國納粹可怖的種族屠殺,百廢待舉,此時的《世界人權宣言》作為人類史上第一個拉出「人權」價值的大憲章,可謂是不可思議、令人振奮的大躍進。
但是,愛蓮娜在宣言生效的 10 年後,在 1958 年 3 月於紐約舉行的聯合國大會演講中,卻說了這麼一段話(原文附於文末)──
「普世人權始於何處?它們發生在離家不遠的小地方。如此近、如此小,在任何世界地圖上都遍尋不著。從個人到鄰里,從學校到高等教育,從工廠、農地到辦公室。就是在這些地方,每個男人、女人、孩童尋求不受歧視的公平正義、均等的機會與平等的尊嚴。」
「除非權利能在這些地方實現,否則幾無意義。若沒有公民協力在家園中以行動捍衛人權,想要在遠處的大世界裡尋求進展,必將徒勞。」
原本看到「在任何世界地圖上都遍尋不著」,以為是指一些尚未被 Google 地圖收錄的邊緣小國(明明那時候並沒有 Google 地圖!),但結果愛蓮娜指的是社區、家庭與生活。也就是,如果我們無法在生活的小細節和街坊巷弄裡都能重視並落實人權、人們也無法團結以行動維護自己的權利,那麼一切都將是徒然,而放到更大的世界中,人權也斷不可能實現。
以 CRPD 的視角來看,為什麼坐輪椅總是沒辦法搭上公車?為什麼導盲犬不能進入餐廳?為什麼身障者無法完成健檢?為什麼身障機構成為鄰避設施?如果連這些「小」問題我們都沒興趣追問,那麼更大、更複雜的問題如身心障礙者的就業輔助、訴訟協助、障礙認定、預算編列等,以及許多更複雜的權利觀(例如強制就醫或廢死等),就更不會有討論的一天啦!
這也正是人約盟在努力的事。就在 2009 年的 12 月 10 日,也就是《世界人權宣言》誕生一甲子、兩公約(《世界人權宣言》延伸出的 2 個核心人權公約)正式在臺生效當天,臺灣人權與民主前輩黃文雄號召了學者、律師與諸多公民團體,聯手組成「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參考當時的成立報導)人約盟存在的目的,正是為了讓國際公約不會在被引進後「到此為止」、敷衍了事,因此決心積極監督政府將之落實在民間各處。
人約盟的誕生被認為是臺灣人權發展的一個重要里程碑,現在正式加入的會員組織(不含個人會員)有 19 個,但遇到國際人權審查這種高峰期,一起工作的夥伴團體據說可以高達 80 個,平日最重要的工作就是以記者會、遊行、各項聲明或出版影子報告等方式,指出國家人權的不足,並遊說政府建立把關機制,同時引進更多捍衛人權的公約與理念。
相較於臺灣其他倡議領域如環境議題或同婚運動等,人約盟運作出來的團結氛圍著實難得一見,若再細究他們歷年整理出來的、條理分明的各版本報告,以及與國際接軌的各項細緻工作,其活絡程度與串聯力當真是臺灣公民社會不可思議的一大亮點。
CRPD 的系列課程也是人約盟其中的一個用心良苦。雖然叫做「種子教師培訓課」,但即使無法成為教師為人授課,每個人還是都能因此在理解一定程度的精髓後,如愛蓮娜·羅斯福所說,努力在社區與社群裡成為小小的種子,讓人權精神在臺灣的脈絡下悄悄生根。
本文轉自:Right Plus 多多益善研究站,亂入公約課後隨筆 01:小區裡看不到的權利,放大到世界裡也看不到!
延伸閱讀:亂入公約課後隨筆 02:香港街頭遺失的公民權,那些身而為人值得享有的生活空間
註:1958 年 3 月 27 日,愛蓮娜在紐約於聯合國大會《世界人權宣言》10 週年演講(IN YOUR HANDS: A Guide for Community Action for the Tenth Anniversary of the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中的一段話:
“Where, after all, do universal human rights begin? In small places, close to home—so close and so small that they cannot be seen on any maps of the world. Yet they are the world of the individual person; the neighborhood he lives in; the school or college he attends; the factory, farm, or office where he works.
Such are the places where every man, woman, and child seeks equal justice, equal opportunity, equal dignity without discrimination.
Unless these rights have meaning there, they have little meaning anywhere. Without concerted citizen action to uphold them close to home, we shall look in vain for progress in the larger wor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