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人權委員會力挺原民權利,呼籲新政府立即展開系統性改革

大馬人權委員會力挺原民權利,呼籲新政府立即展開系統性改革

【編按】八月份專題|馬來西亞人權委員會|你知道昨天是聯合國訂定的世界原住民日(International Day of the World’s Indigenous Peoples)嗎?在快速工業化的現代社會中,森林與土地的消逝,乃是全球原住民族共同面臨的嚴峻處境。2016年8月,蔡英文總統曾代表國家向原住民族公開道歉,承認這四百年來每一個曾來到台灣的政權,都透過武力征伐、土地掠奪,強烈侵害了原住民族既有的權利。令人無奈的是,兩年過去了,凱道上仍有許多族人在不眠不休地抗爭,劃設傳統領域等政治承諾依然未能實現。

在我們鄰近的馬來西亞,原住民族同樣也是被邊緣化而憤怒的一群。昨日,馬來西亞人權委員會(SUHAKAM)也特別發表世界原住民日公開聲明,在今年大選後仍呈現一片新興氣象的氛圍中,嚴肅指出新政府在原民權利上的毫無作為令人失望:「我們想要提醒包括政府在內的所有人,我們是如何集體地對不起原住民族,特別是馬來半島上的本源民族(Orang Asli)。」

原住民族約佔全馬來西亞人口13.8%。多數人對於大馬原住民的印象,可能主要只有在婆羅洲島上的「土著(Bumiputra)」而已:在砂勞越地區,來自28個部族的原住民共佔了71%的人口;沙巴則有六成人口為原住民,他們的出身多達39種族裔。不過,在以馬來人為主要居民的馬來半島上,其實也有0.79%的原住民人口居住,分屬13個部族。[1]

馬來西亞在脫離英國殖民獨立後所通過的《聯邦憲法》中,最具爭議的條款就是奠定「馬來人至上」與「土著特權」政策的第153條。根據憲法,政府得以透過獎學金、補貼、種族保障配額等種種措施來保護馬來族、沙巴與砂勞越州土著的「特殊地位」。但實際上,在馬來人主導的政治遊戲中,理應跟著享有土著特權的沙巴、砂勞越原住民,至今仍是大馬社會中最為貧窮、容易遭受剝削的族群之一。至於沒有被憲法明文寫出、人數上更為稀少分散的半島原住民,更是長期被忽略與遺忘。

「國民陣線長期將馬來半島上的原住民族邊緣化,視之為二等公民,這是對最早居住在馬來西亞之人民的暴政。」在今年大選勝出、為馬來西亞帶來有史以來首次政黨輪替的希望聯盟曾在其競選宣言中如此批判前朝政策,信誓旦旦承諾要改善原住民族的權利。然而,馬來西亞人權委員會在昨日的聲明中失望地指出,目前尚未看到新政府在上任以來有針對《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UNDRIP)》做出任何政策承諾或實踐。同時,依然僅有一小部分的議員在關注原民議題,這是一件可恥的事情。

人權委員會重申,從過去到現在,幾乎所有州政府都未能遵守《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中的FPIC原則,也就是在任何涉及原住民族的政策與事務上,都應當獲得其「自由、事前、知情的同意」(Free, Prior and Informed Consent)。官商勾結的政治生態,短視近利而缺乏永續觀點的發展觀念,都使得各種開山伐木、興建水壩等大型計畫不斷侵門踏戶,破壞了原始自然環境與原住民族長久賴以為生的習俗地,在近年來激起無數激烈的抗爭行動,也讓人權委員會收到一件又一件的申訴指控,馬不停蹄地四處奔走。

正如馬來西亞人權委員會專門負責砂勞越地區事務的委員Francis Johen受訪時所說,人權委員會的立場並不是反對所有開發建設案:「關鍵問題在於如何權衡社會利益與受到影響的人群。要不要興建一個水壩是一個困難的決定,但我們希望所有受到影響者的權利能夠被納入考量與保障,而且應該是在決策的早期階段,而不是像我們過去一再看到的情況:人們都已經被強制安置到別的地方了,卻仍有許多問題懸而未決。」

例如2017年1月,話望生地區的特米亞(Temiar)族人以設置路阻的方式嘗試封鎖伐木工程的進行,沒想到森林局卻強硬下令拆除路障,並依據《森林法》逮捕了16名族人與2名記者。曾經實際走訪當地瞭解狀況的人權委員會,也加入民間聯盟一同施壓吉蘭丹州政府應停止當地伐木計畫的行動。[2] 該委員會直言:「這些封鎖是原住民社群抗爭行動的象徵,他們反對的是毫無節制地將森林商業化的行徑。許多有關企業與人權的既定原則都被違反:國家有義務保護原住民的權利,而企業也有尊重原住民權利的義務。」

除了濫用的《森林法》,馬來西亞人權委員會也屢次指出,1954年所頒布的《原住民法(Aboriginal Peoples Act)》早已不合時宜,目前政府設置專責原民事務之「原住民發展局(JAKOA)」的無能表現也一再讓族人感到失望。人權委員會呼籲政府立即展開全面性的檢討工作,尤其是土地使用及所有權的制度改革。若要終止原住民族繼續遭到邊緣化的困境,當前政府最踏實的一條路,即是按照馬來西亞人權委員會在2013年《馬來西亞原住民族土地權利調查報告》中所提出的18項建議,著手進行系統性的改革行動。

雖然先前的執政黨曾表示接受人權委員會在這份報告中所提出的17項建議(他們拒絕另外設立一個獨立的「原住民族理事會」來專責原民事務),並且也在2015年6月決議設立原住民族土地權利內閣委員會,但沒想到負責領導該委員會的副首相Tan Sri Muhyidin Yassin後來便因捲入政治爭議而被首相納吉革除,相關工作當然也隨之停擺。因此,當政黨輪替掀起新一波改革契機時,人權委員會也決定主動出擊發聲,鄭重呼籲新政府應全面接受與盡速落實這18項建議,務必不得再以「我們將會進行法律與政策研究」等官僚作風式的藉口推託延遲。

即使馬來西亞人權委員會並不是專門負責原住民事務的機構,但是他們堅信,這個國家的人民若要攜手走向共同的未來,就必須回頭處理歷史的不公不義,並且讓原住民族能夠真正平等融入與參與社會生活的所有面向。國家人權機構作為「國家的良心」,總是自我期許能與最居劣勢的一群人並肩作戰。在收回土地與恢復尊嚴的險阻長路上,馬來西亞的原地之子們有人權委員會相挺到底。

 


【註解與參考資料來源】

  1. 「土著」一詞為馬來西亞華語圈中的慣用語,並未如在台灣社會語境中帶有強烈歧視態度,故本文為符合脈絡加以保留之。參見〈達邦樹》被遺忘的半島原住民:狩獵為食的罪不該比摧毀整座森林大,但這些人對森林的記憶卻被迫消逝〉;相關人口數據統計見馬來西亞人權委員會2013年《土地權利調查報告》第10頁。
  2. 見馬來西亞人權委員會2016年年度報告第55、56頁,175-176頁。
  3. 原始圖片來源:Berita Daily 2017年1月26日報導,〈Suhakam to look into Orang Asli land grab issu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