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約盟是什麼?
文/韓宜臻(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秘書)
人約盟的誕生
自2009年開始,臺灣透過制定施行法的方式,陸續將聯合國人權公約內國法化。目前已制定施行法的人權公約包含: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CESCR)、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兒童權利公約(CRC)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此外,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ICERD)也是台灣曾正式簽署的公約。依照施行法,政府必須落實公約所保障的各項權利,也必須建立人權報告制度,接受國際人權專家的監督。(延伸閱讀:簡單了解兩公約與兩公約施行法)
因應這項進展,四十多個公民團體於2009年世界人權日前夕組成「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並於2014年更名為「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簡稱人約盟)。目標是透過人權公約的運用,讓臺灣成為一個更能保障與促進人權的國家。(歡迎捐款支持台權會的「人權公約」專案➜支持我們)
人約盟在幹嘛
為了監督政府落實已內國法化的公約中所保障的權利,人約盟積極參與政府部門的相關會議。例如,法務部於2015年9至10月間密集舉行共兩輪、超過二十場的國家報告初稿審查會議,人約盟成員不但全程參加,並提出許多建議。除了把民間的聲音帶進政府部門,人約盟更重要的工作,是串聯更多在各議題領域奮鬥的民間團體,透過遞交影子報告、參與國際審查等方式,使民間的聲音能對政府產生影響力。例如,人約盟於去年12月發布《民間影子報告:回應兩公約81點總結意見》,目前也正在與許多民間團體著手進行兩公約的影子報告。
人約盟長期訴求政府應盡快設立符合巴黎原則的國家人權機構、通過其他公約的施行法、改革憲法並納入人權憲章等等,以完善人權保障機制。近兩年,臺灣的政治情勢寫下歷史新頁,人約盟也於今年選舉前提出完整的人權政策建議(延伸閱讀:給下一任新政府的人權備忘錄:國家人權行動計畫),並獲得當時為總統候選人的準總統蔡英文於世界人權日提出四點人權政見(延伸閱讀:蔡英文的人權政見)。除了向政府部門進行人權倡議之外,人約盟也致力於人權教育與培力,使更多民間團體得以跨越人權公約的門檻,長出運用這項工具的能力。例如,人約盟於去年開始投入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的相關工作,邀集許多障礙團體/個人組成「民間CRPD施行監督平台」,並密集舉辦CRPD的培力講座,為即將到來的CRPD國際審查作準備。
隨著越來越多公約的內國法化,人約盟的守備範圍也越來越廣。今後,人約盟會繼續站穩監督與倡議的腳步,並且努力成為一個更茁壯穩健的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