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社會對於仇恨言論的反思:「讓網路上的公眾辯論維持文明」
【編按】十月份專題|丹麥人權中心|2016年元旦,丹麥首相Lars Løkke Rasmussen在Facebook上發布了一段非典型的新年演說影片。他提到Facebook在近年已經快速成為丹麥人民接觸與討論公眾議題的主要平台,同時卻也對於網路言論的極化現象表示擔憂。Rasmussen在演說中念出一篇又一篇他在過去一年所收到的惡意謾罵,希望藉此提醒與邀請所有公民維持在公眾辯論中的文明風度。這一席話確實也在丹麥社會引起一定的迴響與反思,根據丹麥統計局在同年夏天所展開的民調,有一半的丹麥人表示:那些充斥社群網站的刻薄風氣與刺耳語調,使得他們不願意涉入議題辯論與發表觀點。
作為丹麥國家人權機構的丹麥人權中心(DIHR)不敢輕忽這個問題的嚴重性,也決定著手進行一項關於網路仇恨言論(hate speech)的調查。他們從丹麥兩大新聞媒體DR Nyheder與TV 2 Nyhederne的Facebook粉絲專頁上的1700篇新聞報導中,隨機擷取了近3000則留言,希望瞭解的是:哪些報導主題最容易激起仇恨性言論?又是哪些人來留下了這樣的言論?這些言論在該脈絡中的公眾辯論中獲得什麼樣的反應,又造成什麼樣的影響?
即便是在兩家媒體業者與Facebook已經管控過不當留言的情況下,丹麥人權中心在蒐集了這些3,000則持續留在網絡上、可為眾人所見的留言後,發現每七則中就有一則是帶有仇恨惡意的評論。例如:
「他就是一個充滿蠢主意的納粹份子」
「那些該死的阿拉伯人只會帶來死亡與毀滅」
「穆斯林是地球上最懦弱的一群人」
「金長髮與大胸部 😉 她出現在畫面上的時候,我都把電視轉成靜音 :)」
丹麥人權中心憂慮地指出,仇恨言論集中出現在有關宗教信仰(40%)、難民移民(34%)與性別平權(29%)的新聞底下,無論這些新聞所報導的是丹麥當地或國外的情況。有六成以上的留言都是無差別式地攻擊某個社會群體,其次則是針對個別的政治人物;而政治立場、族裔、宗教與性別,則是最容易招致攻擊的四種因素。若從發言者的身分來看,多數的仇恨言論是由男性使用者(76%)以及丹麥本國人民(88%)所留下的。更令人擔憂的是,帶有仇恨意味的留言,平均也獲得更多用戶的「讚」。如果該篇文章內容本身就有包含(例如引述他人的)仇恨性言論時,也有更高的機會引來仇恨性留言,而仇恨性的留言又有更高的機率引來仇恨性的回覆,這正顯示出「仇恨如何加深仇恨」的危險。
另一方面,丹麥人權中心也針對一千多名Facebook使用者發出問卷,調查他們對於這些公共辯論中的仇恨性言論的調性有何感受,並對應到下列五個等級的主觀感受衡量表上:(1)汙名化的(stigmatizing)、(2)貶損的(derogatory)、(3)冒犯的(offending)、(4)騷擾的(harassing),以及(5)威脅的(threat)。調查結果顯示,有36%的女性與28%的男性受訪者認為,他們曾經收到最不舒服的針對性留言已經達到冒犯以上的惡意等級。受訪者也表示,他們往往避免捲入留言調性激烈的辯論。其中,更多女性選擇放棄了自己的言論自由──即使女性比男性更常使用Facebook,卻只有46%的女性願意參與網路上的公共辯論,甚至有72%的女性會因為特定議題而選擇自我噤聲,這個數據遠高於男性用戶的57%。
這些調查發現讓丹麥人權中心感到無比擔憂。一方面,針對群體或個人的仇恨性言論往往會惡化特定群體的不利處境,更是助長歧視與暴力的發生,惡化人權侵害的現象。另一方面,丹麥人權中心也注意到,由於部分政治人物與新聞記者因為擔憂個人安全而開始避免在社群網站上議論時事或撰寫特定主題的報導,儘管參與政治、提供資訊是他們的本質──這些都嚴重戕害了民主社會的基石,讓多元意見的理性辯論遭到限制。
基於這些負面影響,丹麥人權中心相信仇恨言論不應該在言論自由的大旗下受到絕對保障。有77%的問卷受訪者也認為媒體有責任要移除冒犯與貶抑的評論,確保網路公眾議題辯論的文明。雖然涉及威脅程度的仇恨留言目前大多都會被社群媒體給移除,但是其餘仇恨性言論的存在與散播究竟又該如何處理呢?這份報告也盡責地提出了幾點政策建議。
首先,從媒體自律的角度來看,有鑑於越來越多新聞媒體仰賴Facebook等社群網站來傳播新聞,這些發生在留言區的辯論可以說是因為新聞媒體所推動的,新聞媒體應該擬定一套如何管控留言的客觀標準,讓社會大眾瞭解如何檢舉不當留言,並且維持審查與控管言論上的標準一致性。這些平台也都應該向丹麥新聞評議委員會(Pressenævnet)登記,讓社會大眾明確知道這些網站有義務遵守媒體倫理,並可以根據相關法規提出申訴。丹麥新評會雖然無權裁罰或者要求賠償,但是可以依法發布對該業者的批評警告,並且要求其按照特定方式刊登該警告以及做出回覆。
接著,丹麥人權中心也呼籲立法部門根據當今現況來檢討修正1992年的《媒體責任法案(Media Liability Act)》,釐清新聞媒體對於其中發生的仇恨言論責任何在。而政府也應該擬定一份針對仇恨言論的國家行動計畫,認定除了媒體以外還有哪些需要特別注意的領域,無論這些言論是否達到違法程度,思考不只是立法管制的解決方案,讓更多公民意識到自己對於言論應負的道德責任。
最後,我們也必須透過客觀追蹤監測來瞭解情況是否惡化或者改善。丹麥人權中心要求丹麥警方應根據刑法第266條b款定期提出仇恨言論案件的數據報告,包括那些決定放棄提告的案件數量與原因。丹麥人權中心也呼籲Facebook善盡社會責任,發布每年度每個國家的仇恨言論檢舉與處理狀況的統計數據。透過多管齊下的方式,丹麥人權中心鄭重呼籲社會各方一同關注仇恨言論可能帶來的惡果,強化不利族群的人權保障,維繫民主社會論辯真實的本質。
【參考資料】
- 本文參考文獻:丹麥人權中心於2017年發佈的《Hate Speech in the Public Online Debate》。
- 圖片原始來源:2016年1月1日,丹麥首相新年演說影片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