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T|防範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處罰次委員會 (國家防範機制 NPM)
防範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處罰次委員會 (The Subcommittee on Prevention of Torture and other Cruel, Inhuman or Degrading Treatment or Punishment, SPT) 在聯合國人權系統中,屬於一個新型態的條約機構。次委員會任務側重於採取創新、可持續和積極主動的取徑,進行酷刑與不當對待的預防。
透過批准《禁止酷刑公約任擇議定書》(Optional Protocol to the Convention Against Torture, OPCAT),國家賦予次委員會權利,進入剝奪人自由的拘禁場所進行視察,並檢查被拘禁者之處遇。此外,OPCAT更規定締約國有義務設置獨立的國家防範機制 (National Preventive Mechanism, NPM),以主動訪視拘禁場所與被拘禁者之處遇,向政府提出強化酷刑防免的建議,並對現存或擬議的法律/案發表評論。
依照行政院2020年12月10日通過與函送立法院審議的「禁止酷刑及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之待遇或處罰公約及其任擇議定書施行法草案」(下稱禁止酷刑公約草案),有意指定國家人權委員會擔任NPM角色。無論禁止酷刑公約草案是否在第十屆國會立委的任期內完成三讀立法,考量ICCPR已具國內法效力,國家人權委員會為實踐「保障與促進人權」職責,自然無法迴避酷刑防範相關人權工作。
介紹防範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處罰次委員會動畫短片
(來源:UN Human Rights)
「你可以將NPM想像成一個旅行社,派出一群專家到各地的拘禁場所去旅行。」
近年台灣政府有意通過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及其任擇議定書,並考慮由監察院承擔「國家酷刑防範機制」(National Preventive Mechanism,NPM)的新職責。依公約規定與他國經驗,NPM的職責在於「預防」而非「善後」,故其運作方式與傳統監察機構有所不同。為了幫助台灣社會更加認識NPM,本聯盟邀請到曾任職於捷克NPM的崔寶維(Pavel Doubek)律師,在本專欄分享他的親身經驗與研究發現,帶領各位一起踏上尋訪監獄、老人之家等各式場所的酷刑防範之旅。現在就準備上路,與我們一起認識NPM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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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The United Nations Committee Against Torture, CAT)
- 聯合國酷刑防範小組委員會(The Subcommittee on Prevention of Torture, SPT)
-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 (英文 / 簡體中文)
- 聯合國官網「聯合國核心人權公約」專頁(英文 / 簡體中文)
- 非政府組織「防範酷刑協會」(The Association for the Prevention of Torture, APT )
- 非政府組織「世界禁止酷刑組織」(World Organization Against Torture, OM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