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MW|保護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員權利國際公約

公約簡介

1990年《保護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員權利國際公約》(The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the Protection of the Rights of All Migrant Workers and Members of Their Families,縮寫為ICMW)由聯合國大會第45/158號決議通過,並於2003年7月1日生效。內容涉及移工及其家庭成員之醫療、教育、司 法、選舉、社會福利、保險,以及移民政策等方向,範疇相當廣泛。我國目前尚未通過施行法。

公約相關資料及文件

一般性意見

編號 主題 聯合國版 台灣官方版
第一號 關於移徙家政工人 英文 / 簡體中文 繁體中文 (TBC)
第二號 關於身份不正常的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員權利 英文 / 簡體中文 繁體中文 (TBC)
第三號 關於具國際移民背景兒童的人權問題 英文 / 簡體中文 繁體中文 (TBC)
第四號 關於原籍國、過境國、目的地國和返回國在具國際移民背景兒童的人權方面的國家義務 英文 / 簡體中文 繁體中文 (TBC)
第五號 關於移民人身自由權和免受任意居留權及與其他人權之關聯 英文 / 簡體中文 繁體中文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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