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懶人包】「國家人權機構」:人權的驅動程式
嘿,你的電腦因為開了太多東西越來越跑不動,需要更新與升級了嗎? 其實,國家也一樣!在這個功能越來越複雜的社會裡,被「國家」排序在很後面的「人權」總是分到太少的「記憶體」,跟不上社會的腳步。 究竟目前這套系統在運作上出現了哪些需要「升級」或「更新」的地方?我們又可以如何參考當前各國人權機制的發展,藉由設立一個所謂的的「國家人權機構」來將「人權立國」的理念趨動為現實? 動個手指,讓我們看下去!
理論上,民主國家的政府應當要將保障、促進人民的基本權
當現行法律或行政規定不盡合理,若行政機關基於特定的政
比如說,也許你聽過華光社區的故事?
位在杭州南路、金山南路一帶的華光社區,早在20世紀初
程序上,政府固然是「依法行政」。然而,選擇以法律位階
註1:根據立法院於2009年通過之《兩公約施行法》,
註2:《經社文公約》第11條提到「本公約締約國確認人
延伸閱讀
1. 王志弘主編,《叛民城市:臺北暗黑旅誌》
2. 華光社區:金磚上的遺民
3. PNN,〈【華光社區居住權論壇】居住權在司法上的可能
4. 兩公約相關文件,請參閱:http://
有時候,現行法律與規定已有原則性的規範,但是卻欠缺考
以身心障礙族群為例,我國早在2014年8月三讀通過《
即以「運動權」這項重要指標而言,教育部近年來雖努力推
憲法或人權公約中抽象的平等原則須由具體的法規政策來推
註1:《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30條強調「身心障礙者
延伸閱讀
- 聯合報,〈不想只幫同學顧書包 特教生吶喊:還我運動權!〉http://goo.gl/FrAcUv
- 人間福報,〈人間百年筆陣 身心障礙學生怎麼上體育課?〉http://goo.gl/fhTw5G
- PNN,〈【兩公約人權報告審查】障礙者人權的障礙〉http://goo.gl/2QuCal
- 身障盟,〈台灣身心障礙者的運動人權現況〉http://goo.gl/xyfVD8
-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相關文件,請參照:http://
covenantswatch.org.tw/crpd/
無論是積極作為或者消極忽視,理應保障人民權利的政府部
以上構想源自聯合國的長年推動,其內涵則成熟於1991
簡單來說,「巴黎原則」描繪的是一個理想的國家人權機構
- 職責面上,國家人權機構應該具有人權「保護者」與「促進
者」的功能。 - 組織面上,國家應以正式法令確立國家人權機構成員組成之
多元與代表性,以及任務執掌與財政的獨立性。 - 權限面上,特別建議國家授予國家人權機構「準司法權」,
在法律規定的限度內,受理人權侵害之申訴或請願。
除了「保護者」與「促進者」,聯合國人權高級專員認為國
註1:一個新設計的機構能否有效運作,其職責權限與組織
註2:在聯合國大力推廣巴黎原則以前,各國既有的國家級
截至2016年8月,全球已有117個國家人權機構申請
參考資料
-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國家人權機構」簡介(簡體中文)
- ICC,全球國家人權機構暨評等表(英文)
國家人權機構作為「保護者」,應以國際人權標準為圭臬,
- 接受(個人)人權申訴:受理個人或團體的申訴或請願,在
處分權限內協助其救濟,或者將案件移轉給其他主管機關。 - 系統性調查、發表專題報告:就國內一般人權情況或特定具
體事項編寫報告。 - 對現行法規、計畫提出事前諮詢或事後修正:根據人權基本
原則審視現行法規,並提出合適建議;必要時,應建議通過 新的立法或修正案。 - 發表聲明:可直接或通過任何新聞機構廣為公布其意見和建
議,提請政府注意國內特定人權侵害狀況,必要時建議其應 採行的立場與反應,回應社會動況。
作為人權的「促進者」,國家人權機構可以從兩個方向著手
提供人權之諮詢與建議,國家人權機構的主要職能包括:
- 研究──蒐集、分析國內外之法律、制度、政策,對涉及人
權之議題進行研究。 - 規劃──規劃國內外之人權政策與行動計畫,作為各機關之
參考,並協調、監督其執行。 - 建議──提出人權報告與建議,作為立法及修法之參考。激
勵國內批准或加入國際人權條約;提供獨立意見,做為國家 人權報告之參考
為提升國家人權教育與文化素養,國家人權機構應:
- 協助制定學校、大學與專業團體關於人權問題之教案和研究
案,參與執行。 - 透過新聞機構等媒體宣導人權概念與反對一切形式之歧視,
提高公眾認識。
除了「保護者」與「促進者」,以人權為圭臬、立場不全然
在國際層面,國家人權機構可以和聯合國體系的任何組織、
在國內層面,國家人權機構可以和政府內部其他可能促進及
從民間團體、國家機關、區域機制到國際組織,以國家人權
大致了解國家人權機構的三種角色定位後,不妨來看看幾個
今年1月,年僅16歲周子瑜為揮舞中華民國國旗道歉事件
根據法律規定,韓國國家人權委員會有調查及救濟人權侵害
國家人權機構的存在,能夠初步調查這類位於模糊地帶、過
註:《兒童權利公約》保護對象為未滿18歲之人。公約第
延伸閱讀
- BBC中文網,〈周子瑜道歉風波:韓團體將訴諸國家人權
委員會〉 - 兒童少年權益網,兒童權利公約簡介
除了受理個案,國家人權機構也能透過系統性的調查報告,
1997年,澳洲人權委員會經過多年調查,發表了一份將
延伸閱讀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蔡英文要向原住民族道歉?〉懶
安樂死在荷蘭、比利時、瑞士等國均已合法化,但是在紐西
2016年2月,紐西蘭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動向正在調查此
另外,紐西蘭國家人權委員會也參考他國司法經驗,針對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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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人權機構一方面既是改正國內人權侵害的「基礎建設工
國家人權機構能夠補現行立法、行政、司法與監察機構之不
參考資料
- 廖福特,2011,《國家人權委員會》,台北:五南
- 監察院人權保障主題網,「國際人權準則」簡介
其實台灣民間社會早自1998年開始便積極提倡設立國家
既然小英政府已經做出承諾,那麼,台灣究竟該怎麼來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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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台灣應如何設立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辯論與倡議進程,《
- 2012年,第1卷第3期,http://www.taiwanhrj.org/
contents/zh_tw/1/7 - 2013年,第2卷第3期,http://www.taiwanhrj.org/
contents/zh_tw/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