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西蘭跨性別者所受歧視之國家詢查
我們這次要來介紹有關「跨性別者」國家詢查的案例。
在這次的個案中,我們特別邀請到一位跨性別朋友進行訪談,來聊聊她的生命故事以及對國家人權委員會的期許,並援引台灣性別不明關懷協會的問卷調查資料,希望能夠藉由這些故事使社會大眾更能夠感受他們所受到的處境和困難。
或許有人會說國家詢查只是國家人權委員會的工作,與一般大眾無關,但若想要落實人權價值、真正改善社會,仍需要你我每一個人的關注與努力。
話不多說,就讓我們趕緊來介紹紐西蘭的國家詢查個案吧!
這期的個案要來介紹紐西蘭關於「跨性別者受歧視」的國家詢查。
此案背景是在2004年,紐西蘭人權行動計畫點出了許多跨性別者會面臨到的人權侵害問題,因此委員會決定優先針對跨性別者進行國家詢查。
於2006-2007年執行詢查,2008年出版詢查報告,並持續進行後續追蹤。
在詢查過程中,主要發現在紐西蘭的跨性別者常會面臨的人權侵害問題有以下幾點:
- 兒童、青年在學校面臨歧視與重大阻礙。
- 在就業上面臨歧視、不平等待遇
- 目前的醫療服務資源過少、難以取得,且品質不佳
- 在相關政策上,未先徵詢過他們的意見
雖然本次查詢重點著墨在跨性別者,但雙性者亦提交相關文件,以說明雙性者面臨的人權困境。
詢查程序最大的重點就是「如何讓最多的跨性別者參與詢查,並為其負責?」。
為使跨性別者不會因為公開揭露其身份,而受到外界干擾,委員會特別注重「保密」。因此舉辦「公開」與「非公開」的公聽會,輔以線上填問卷的方式,以了解跨性別者、其身邊關係人、學者、專家的意見。本案訪問對象總共超過兩百人,包括跨性別者、其伴侶、家人、同事。年齡層涵蓋範圍也從青少年到老人。
此外,為了確保資訊的正確、完整、公正性,委員會特別在蒐集完資料後,請跨性別者「再次確認」內容是否無誤,且許多資料被翻譯成毛利語、薩摩亞語,以利諮詢。
並提供一個平台給予跨性別者、政府單位、醫療衛生專家進行更深度的交流,給予建議。
委員會蒐集完資料及各方建議、回饋之後,做出的詢查建議主要有幾點:
- 使跨性別者有效參與會影響他們的政策
- 澄清紐西蘭《人權法》中的性別歧視包含基於性別認同的歧視
- 制定相關人權教育課程、計畫,並使跨性別者參與其中
- 改善跨性別者取得公共醫療資源的機會,並制定相關規範、標準
- 簡化變更法律性別的要件
雖然這次是針對跨性別者的國家詢查,但報告也強調委員會須考量雙性者面臨的具體人權問題
除了提出報告建議之外,委員會後續也有持續追蹤,並優先處理此詢查個案之問題。
其中,委員會主導之人權教育計畫非常成功,在2008-2009年間舉辦的跨性別者人權、歧視教育工作坊,觸及超過20萬人,增加跨性別者的曝光度。
並在2012年,由內政部與跨性別者共同合作,發行領先全球,只需以自我聲明為基礎,無需醫療文件證明,即可在護照上登記為「X性別」的政策。
到目前為止,紐西蘭跨性別人權已因本次的國家詢查而邁進不少,縱然還有許多問題尚未解決(包括雙性者),但人權委員會主委已經將LGBTI議題交由一專門委員,且委員會亦有熟悉性取向、性別認同以及性別特徵的全職顧問,以期能夠繼續改善相關人權問題。
看完了紐西蘭有關跨性別者國家詢查的個案後,我們可以思考,在台灣的跨性別朋友,在生活中又會遇到哪些問題呢?
☞小知識:在紐西蘭,有證據證明,傳統毛利社會是接納多元性別的。而其他太平洋地區亦認可多元性別,包含薩摩亞和托克勞群島的非二元性別者、東加的 fakaleiti(即生理男性但性別認同為女性之人)或稱 leiti、紐埃的 faka ne、以及庫克群島的跨性別者。
【訪談節錄】
Q:因為自己的性別認同與主流社會不同,在學校、就業時遭遇過哪些困難呢?
A:我認為台灣普遍的學校體系光是教職人員在性別觀念的認知就過於守舊,很多學生的傷害就來自於這些無法僭越反駁的師長,例如我曾經被體育及數學老師因為性別氣質刁難,有時甚至讓我在同儕間難堪;加上學校對男女生服儀制式的規定,也經常讓很多跨性別學生必須處在一個很刻板的性別框架中生活,不斷感到焦慮與不安。
而就業來講,跨性別者在求職網上的性別資料,一開始註冊時便會直接根據身分證字號自動設定為生理性別,造成很多人的求職困擾,我雖然如願在與求職網站客服溝通後,成功修改性別,但我認為求職平台上的性別欄應該要改成能夠讓求職者自動修改或能夠隱藏,因為我認為性別也是很重要的個資,而求職者自己卻無法掌控,無疑是對求職者的個資與權利的傷害。
Q:目前據內政部函釋規定,須經性別重置手術始得變更法律性別,您是否認為合理?
A:我覺得如果可以不用經過手術便可以更改法律性別當然能夠一定程度地改善許多跨性別在生活上的困難,畢竟藥物與手術都會對健康有一定程度的風險。但我認為雖然不用動手術便可更改法律性別可以增加跨性別者的保障,但大環境、教育體系、職場等對跨性別的態度要轉變仍然有許多難題
☞延伸閱讀:台灣性別不明關懷協會,跨性別者問卷調查報告。可取自https://www.istscare.org/2020/03/31/6932/
Q:您對於性別欄的看法為何?若將來修法新增第三性別,是否會覺得這是一種標籤?
A:我認為很多時候性別欄其實都不太必要,例如求職時要填寫性別欄我就覺得很不必要,因為它與工作能力沒有直接相關。對我來說第三性別反而有點像是一個標籤,我認為在求職或是某些需要確認性別的狀況下,可能造成反效果。但LGBTQIA中的確有些人是屬於性別流動、對自身沒有明確的性別認同與定義,而對這群人來說,他們可能會更希望被歸類在第三性別中,而非只有二元的性別選擇。
Q:若將來國家人權委員會針對跨性別議題進行國家詢查,您會希望優先詢查哪方面的問題呢?
A:很多跨性別都有經濟能力的問題,因為太多公司會因為性別或不合理的因素決定不錄用跨性別者,因此確保求職過程中,求職者性別資訊的隱匿性是能最根本保障跨性別求職權益的方式。建議政府能統一規定求職平台或資方不能要求或強制求職者在投遞履歷、面試時出示性別,也能避免跨性別者在求職一開始的關卡就被刷掉的問題。
台灣的國家人權委員會即將在今年8月正式上路,我們期許委員們能夠透過「國家詢查(national inquiry)」來調查國內任何的系統性人權侵害問題,並向這些深受人權侵害的人們伸出援手,藉由詢查建議與後續追蹤來改善他們的生活環境。
此外,也期許能夠透過這個個案,使委員們、社會大眾能夠更加了解並關注跨性別者、雙性者面臨的人權問題。
今天介紹完紐西蘭的國家詢查個案,下一期的個案又會是哪個國家?關於哪個議題呢?
欲知後事如何,且待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