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詢查

什麼是國家詢查

國家詢查(National Inquiry)是為了對系統性人權問題而進行的調查,且邀請大眾參與其中。許多國家人權機構採用國家詢查作為落實其職權的一種方式。國家詢查以透明和公開的方式進行;包括證人和專家提供公開證據、朝向系統性 人權侵犯進行調查、並確認調查發現及建議。國家詢查需要機構內廣泛的專長,包括研究者、教育者、調查者及具政策發展經驗者。

國家詢查將產生一份或多份報告,說明詢查所蒐集之證據、情勢分析、事實 發現及建議。建議的對象可以相當廣泛,包括對受檢視的人權事務負有責任的國內團體,例如政府、私部門企業、非政府組織、學術單位其他公民社會組織。建議的對象也可以是社群中對特定事務有重要角色的個人。

由於國家詢查之本質,國家詢查和國家人權機構的其他功能有別,儘管它也包括這些功能項目。他們包含調查,不過調查多以公眾論壇之方式進行,且由直接的方式獲得證據,經常在公開場合,來源包括受害者、專家,也可能是加害者。國家詢查具備教育之成分,和國家人權機構採用之其他調查形式有所不同。 國家詢查也需要研究,但是許多研究已經執行,而詢查的功能為核對及分析。

國家詢查的程序是由亞太地區之國家人權機構所發展,針對複雜、系統性的人權侵犯事項之廣泛調查特別有用。國家詢查處理大型狀況而非個案申訴。它仍可產生提供個人救濟之建議,但其焦點是系統性侵犯的樣態,因此具備高度教育價值。其向廣泛大眾介紹、揭發並解釋複雜之情形,提供以人權法為基礎之分析,並提供系統性回應之建議。

國家詢查主要是澳洲國家人權委員會發展出來的,也廣泛在亞太地區使用,亞太地區國家人權機關論壇 (Asia Pacific Forum of National Human Rights Institutions,簡稱 APF) 和瑞典Raoul Wallenberg Institute合作,在 2012 年出版系統係人權侵害之國家詢查手冊,除 16 章本文外,還有諸多參考案例。人約盟將本文 16 章翻譯過程中,APF 將該手冊更新,於 2019 出版,因此我們翻譯了新版中的三個案例,藉以補充。歡迎各位讀者就翻譯和用詞提供意見,並指摘疏漏。我們將繼續努力將參考案例定稿後,再次上網以供各界參考。

系統性人權侵害之國家詢查完整手冊

重大國家詢查案例介紹

國家詢查這個概念在台灣對許多人來說尚且新穎,然而在國際上,其實已經行之多年,甚至做成豐碩成果。人約盟將國際上著名的國家詢查案例製成懶人包,將陸續上線,邀請大家一起來了解。

在2004年,紐西蘭人權行動計畫點出了許多跨性別者會面臨到的人權侵害問題,因此紐西蘭國家人權委員會決定優先針對跨性別者進行國家詢查。於2006-2007年執行詢查,2008年出版詢查報告,並持續進行後續追蹤。

馬來西亞國家人權委員會於2010年啟動國家詢查,以全面探討當地原住民土地爭議問題,並提出系統性解決方案。2013年,詢查結果報告出爐。報告指出許多州政府一直都未能遵守《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中的FPIC原則,2019 年,國家人權委員會表示,新政府落實詢查建議之進度緩慢、缺乏作為、且態度不嚴正。

1997年,澳洲人權及平等機會委員會頒布《帶他們回家》報告,該報告紀錄了昔日政府對澳洲原住民與托雷斯海峽群島居民的兒童進行的同化政策;該政策使10萬名兒童與其原生家庭分離並強制融入白人社會,最終導致他們在社會、教育、經濟上處於弱勢地位,對澳洲原住民的文化與族群造成無可抹滅的傷害。

此詢查是根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兒童權利公約》中明定的兒童權受保護權所展開的。由時任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委帶領,另外兩位委員從旁協助,在1987-1989年間召開共21場公聽會、收到超過160份書面文件。此詢查發現澳洲在當時大約有 25,000 名兒童和青年無家可歸,且有更多人是處於即將流落街頭的風險或於條件極差的居住環境下生存,詢查得出的結論是,這是對受影響之兒童和青年極大的人權侵害。

2015 年,以綠色和平東亞分部為首的 13 個民間團體、18 名菲律賓公民決定不再消極坐等「不願面對的真相」發生,向菲律賓國家人權委員會提出申訴。請願人認為,氣候變遷所帶來的負面影響已經威脅到菲律賓人享有各式受國際保護之人權的權利,包含生命權、最高標準之身心健康權、食物權、水權、衛生權、適足住房權和自決權。

台灣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調查權

2020 年掛牌成立的台灣國家人權委員會與國家詢查之間的關係,需要從台灣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調查權開始了解。相關資訊請參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於 2020 年 8 月 5 日人權星期三講座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