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民主人不應追求一種真理,應當學會與若干真理共存。」(Willy brandt,西德總理,1971年成為諾貝爾和平獎獲得者)
「社會民主主義的要旨現在是,而將來也還是在社會的一切領域實現民主。」(Sven Olof Joachim Palme,瑞典首相)
1951年,以社會民主為意識型態的社會黨國際於德國法蘭克福成立,並發表法蘭克福宣言。這份宣言除了清楚的揭示社會黨國際政治民主、經濟民主和社會民主的鬥爭目標,更將這份宣言視為關於「人權」與「公民權」的宣言,是世界人權宣言的進一步政策化,進而成為社會主義陣營重要人權政策的基礎。
此刻,台灣勞工陣線翻譯出版《社會民主是什麼?》,簡要地介紹了社會民主的重要理念與價值觀,以及瑞典上百年以來社會民主的發展,經由這樣的回顧,可發現社會民主的理念並不是死板的教條,而是在長時間的實踐過程中,透過不斷的理論辯證與經驗累積而來,其不僅務實而且與時俱進,絕非只是象牙塔內的空想。
如果您有興趣,我們可以和大家分享這本書的內容,讓大家更能夠更能瞭解社會民主作為一種價值體系、一種社會結構,以及一種生活方式,在瑞典實踐的經驗和在台灣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