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8 月初的人權星期三,我們從調查權的角度切入,討論國家人權委員會 (National Human Rights Commission, 簡稱 NHRC) 作為人權「保護者」的角色功能。但,你知道 NHRC 的角色其實不止於此嗎?
依照《巴黎原則》,理想中的國家人權機構 (National Human Rights Institution, 簡稱 NHRI) :在職責面上應具有人權「保護者」與「促進者」的功能;組織面上,國家應以正式法令確立 NHRI 成員組成之多元與代表性,以及任務執掌與財政的獨立性;權限面上,特別建議國家授予 NHRI 「準司法權」,在法律規定的限度內,受理人權侵害之申訴或請願。
除此之外,聯合國人權高級專員認為 NHRI 還能扮演「橋樑」此一極為重要的角色。也是 9 月權委員會對內對外應該如何扮演「人權橋梁」的獨特角色!
時間:2020 年 9 月 30 日(三) 19:00-21:30
地點:左轉有書X慕哲咖啡(100 台北市鎮江街3-1號)
報名連結:https://neti.cc/jv1RpnR
主持人:
黃嵩立|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召集人
與談人:
黃嵩立|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召集人
翁燕菁|國立政治大學 政治學系 副教授
蔡逸靜|前人約盟研究員/台灣大學政治學研究所碩士
※因應疫情,本次活動人約盟會進行以下管控,請參與者留意、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