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非星期三】冤屈 30 載,聽老蘇談酷刑

Start time 2021-10-21 18:30
Finished Time 2021-10-21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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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記得蘇案嗎?

 

1991 年,汐止發生一起駭人命案,吳氏夫婦血臥在床,身上共有 79 處刀傷。警方憑藉主嫌王文孝口中的同夥「長腳、黑點、黑仔」,加上王文忠的供述,逮捕了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在汐止分局的「努力」下,很快就取得了蘇建和三人的認罪自白。

 

但,汐止分局所謂的「努力」,卻是將毛巾覆蓋在臉上灌水、用電擊棒電擊下體、將其手腳綑綁並毆打等酷刑方式。而這些透過刑求、彼此相互矛盾、漏洞百出的認罪自白,卻成為判決蘇建和三人死刑的主要依據。從此,年僅 18、19 歲的三名青年,便在死亡邊緣來回了好幾次,直到 2012 年 8 月 31 日,再更三審宣判,全案無罪定讞。

 

高等法院 100 年矚再更(三)字第 1 號刑事判決認定蘇建和確實遭到刑求,但他所受到的酷刑,不只是肉體所受到的傷害,還有長時間待在死牢裡,面臨著隨時會被槍決的恐懼。也因為當年的刑求,蘇建和的人生就這樣被司法偷走了 21 年的歲月。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簡稱《公政公約》)與《禁止酷刑公約》皆明定「絕對禁止以任何理由施以酷刑」,而台灣在 2009 年通過《公政公約與經社文公約施行法》,當然必須遵守「禁止酷刑」之規定。但即便不是這兩個公約的締約國,也因為「禁止酷刑」是習慣國際法,而必須受其拘束。

 

在本次的人權非星期三講座,我們將透過電影/紀錄片《島國殺人紀事 I》一同來回顧司法改革史上著名的蘇案,並由本案當事人蘇建和講述他的親身經驗。最後,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為我們簡介究竟什麼樣的行為會構成酷刑,而透過酷刑取得的自白,到底能不能作為證據?

 

不論你對反酷刑,還是冤案有興趣,我們都邀請你來認識、了解蘇案以及人權公約對於禁止酷刑的相關規定。若有任何想知道的問題或想了解的內容,歡迎在報名時填寫,也可以在講座當中提出!

 

📍 時間:2021 年 10 月 21 日(四) 18:30-21:30​

📍 形式:線上講座,採用 Google meet(待報名成功後,將 email 寄送線上連結)

📍 報名連結:​https://neti.cc/8L0PG74

📍 報名期間:10/07-10/20

📍 報名名額:90 位(若額滿,將依序排候補)

📍 台大法律系學生將提供服務時數。

📍 本場講座將放映《島國殺人紀事》,因版權問題不直播,亦請參與者勿側錄;映後之座談將線上直播。

 

主持:

黃嵩立|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

 

講者 (按姓氏筆畫排序):

黃怡碧|​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

蘇建和|冤案當事人

 

主辦單位: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台大法律系系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