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速揭示邱和順案真相,落實制度設計初衷|邱和順義務律師團與救援大隊】聯合新聞稿
#邱和順,為台灣著名的死刑冤案,也是歷史上等待死刑執行時間最長的囚犯,至今已在台北看守所服刑長達35年。自台灣高等檢察署有罪確定審查委員會(簡稱審查會)成立以來,義務律師團與救援大隊於2018年5月4日,依「檢察機關辦理有罪確定案件審查作業要點」(簡稱審查會要點)向審查會提出聲請審查,期待能重新審視邱和順案的證據和事實,並促請台灣高等檢察署代為聲請再審或非常上訴,為邱和順伸張正義。
然而,審查會卻於2020年1月22日時,駁回義務律師團的聲請。直至監察院公布調查報告,並再次協助邱和順聲請審查後,審查會才重新開始審查。但至今審查會除了請義務律師團及監察院說明相關疑點外,並未對邱和順案作出任何決定,也未告知目前的處理進度(案件相關時序詳見下表)。
根據審查會要點,審查會的主要目的是讓承擔客觀性義務的檢察官協助冤錯案當事人提出再審或非常上訴,並期待具有調查權的檢察官能夠重新審視冤錯案的疑點,促使當事人與司法機構合作,而非僅依賴被告自行提出再審來糾正錯誤判決。然而,自審查會成立以來,儘管已受理約50件案件聲請,僅有4件成功通過審查。其中,1件案例能夠迅速開啟再審並判決無罪,是由於同案被告已成功聲請再審並獲改判無罪;但另外2件再審案件並未達成相同結果。此外,1件非常上訴案件的聲請遭到最高檢察署駁回。依據上述結果,審查會目前的運作使得制度初衷難以實現,導致冤錯案件進入審查會後,幾乎無法獲得再審或非常上訴的機會。在調查方面,審查會僅進行例行性的閱卷調查,未運用公權力深入調查其他可疑之處,使原本冤錯案當事人對檢察官的協助調查和真相揭示的期望受挫。同時,審查會的討論內容並不公開,除非當事人親自參與說明,否則無法了解審查會委員的開會進度及相關疑慮。
有鑒於審查會運作及相關法令存在的問題,顯然有必要儘速進行修正。值得注意的是,現任檢察總長邢泰釗在2022年4月14日的立法院備詢中,曾提出「跨級跨轄」的冤案救援平台構想。因此,律師團敦促檢察總長應盡快實施相關政策,讓最高檢察署的審查會與高等檢察署的審查會能攜手共同努力。同時,亦應迅速修訂審查會要點,賦予調查檢察官相關事證深入調查的義務,並保障審查進度的透明化,以期達成審查會創立的初衷。
#出席團體
邱和順案義務律師團
2023/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