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稿】20221223「建立司法與社會橋樑 國民參與審判需要你我監督」民間監督國民法官法施行聯盟記者會

【發言稿】20221223「建立司法與社會橋樑 國民參與審判需要你我監督」民間監督國民法官法施行聯盟記者會
📆時間:2022 年 12 月 23 日 (五)
🚶‍♀地點:立法院研究大樓 101 會議室
🎤發言:黃羣怡 |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研究倡議專員

以下為人約盟發言摘要,點此閱讀完整新聞稿:

各位媒體朋友、在場的夥伴,大家好,我是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的黃羣怡。如前面幾位所述,國民法官法的實施是台灣司法制度的重大改革,它期望能透過國民參審,讓司法更透明,提升人民對司法的信賴及了解。為了檢視這項制度是否能達成預期的效果,國民法官法也在第六章對制度上路後的成效評估列有相關規定,來持續檢討並精進制度的運行。

需要評估的項目眾多,方式也有所不同。比如說要知道人民對司法信賴是否提升可能需要透過民意調查。另外,既然台灣以人權立國,那麼在司法制度面臨如此重大變革時,自然應該將它可能產生的人權影響納入後續評估的範圍中。例如,訴訟當事人受公平審判的權利不僅是憲法所保護,也是在台灣具有法律效力的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中所涵,普世公認、不容折扣的重要基本人權;另外,不同群體的國民法官是否能在平等基礎上參與審判,也應是另一個評估的重點。因此,我們呼籲政府參考由聯合國人權高專辦所研發建立、已廣為先進民主國家使用的人權指標架構,視需求進行適當必要修改,妥善訂定指標並蒐集所需資料進行評估,以確保國民參審制在增進人民法律情感的同時,也為我國司法體系落實人權保障邁進一步。

 

主辦團體 ▮ 民間監督國民法官法施行聯盟
新聞聯絡人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法律政策部主任 呂政諺律師
出席 
林永頌/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
黃旭田/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董事
陳奕廷/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副理事長
劉俊霙/台北律師公會刑事程序法委員會委員
林慈偉/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法務主任
黃羣怡/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研究及倡議專員
張哲誠/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研發專員
潘信達/台灣青年民主協會專員
林思銘/立法委員
邱顯智/立法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