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摘要】2022 兒童權利公約第二次國際審查

【發言摘要】2022 兒童權利公約第二次國際審查
時間:2022 年 11 月 14 日 (一)
地點:台北國際會議中心 201 室
議題:兒童司法
發言:黃怡碧|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
說明:此摘要為人約盟在 CRC 第二次國際審查現場的部分發言內容
在兒童司法部分,有幾項議題提請委員注意:
  1. 統計:台灣政府公布之青少年犯罪統計,涵蓋的年齡層為 12-24,因此我們難以了解 18 歲以下兒童觸法的全貌,政府有必要修正兒童司法的統計方法。
  2. 刑事責任:雖然台灣把刑事責任年齡訂在 14 歲,但因為少年事件處理法的規定,12-14 歲的觸法少年仍舊可能被關押監禁在矯正刑事系統之中。未滿 18 歲之觸法者,雖然依法不會被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但過去曾有被判處長達 30 年的案例發生。我們主張這樣的長期刑,侵害了兒童的生存與發展權與最佳利益,也構成殘忍不人道有辱人格的待遇。
  3. 在少年矯正機關之中,仍有許多的不當對待,例如戒具的種類 (像是鐵製的腳鐐) 與使用時機不符合國際人權標準,也常被用作懲罰手段。而管教措施、保護措施與懲罰也往往難以區分。同時也無法獲得近用適當的教育、文化、體育活動與育樂機會,例如兒童仍難以獲得每天一小時的體育時間。
  4. 另外,根據統計,四所少年矯正機關當中有 8-12% 的障礙兒童收容人,首先我們懷疑這樣的統計有可能低估,但更嚴重的是,這些障礙兒童無法獲得需要的個別化措施與支持。
  5. 目前正是制定少年矯正機關法規 (少年矯正學校處遇實施條例) 的重要時刻,我們敦促委員能針對少年司法議題給予更多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