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8 國際曼德拉日——《曼德拉規則》的五大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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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監獄行刑法》與《羈押法》修法施行在 7/15 滿一週年,當天人約盟已將與司改會合作之《監所外部視察-民間版手冊》上線與大家分享(下載連結)。聯合國《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標準規則》是台灣《監獄行刑法》與《羈押法》修法過程中舉足輕重的參考資料;該文件即在 2015 年後被暱稱為《曼德拉規則》,以紀念身陷囹圄超過四分之一世紀的已故南非總統曼德拉。關於《曼德拉規則》(下稱《規則》,A/RES/70/175)基本精神與簡易介紹,以及曼德拉之生平與經歷,人約盟已於去年與前年曼德拉日文章中簡述分享(2019 年文章;2020 年文章)。
正如前兩年的文章所言,《規則》是一套國際廣泛認同的囚犯待遇和監獄管理指引,以「所有受刑人都應該受到尊重,並享有人性尊嚴維護與基本權利保障」為基本精神。為落實其精神,現行《規則》在第 1 到 5 條即載明支持與鞏固整部《規則》的五大基本原則,大致概念如下:
規則 1|尊重囚犯生而為人所固有之尊嚴與價值
對待所有囚犯,均應尊重其作為人所固有的尊嚴和價值。任何囚犯均不應遭受——且所有囚犯均應得到保護以免遭受——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對此,不得援引任何情形為例外理由。任何時候都應確保囚犯、工作人員、服務提供者和探訪者的安全。
規則 2|平等與不歧視
1. 本套規則應予公正執行。不應基於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見或其他主張、國籍或社會出身、財產、出生或任何其他身份而加以歧視。應當尊重囚犯的宗教信仰和道德標準。
2. 為將不歧視的原則付諸實施,監獄管理部門應當考慮到囚犯的個人需要,特別是監獄環境中最脆弱的幾類人。需要制定保護和促進有特殊需要的囚犯之權利的措施,而且這種措施不應被視為有歧視性。
規則 3|消除監禁和將人與外界隔絕的弊端
監禁和將人同外界隔絕的其他措施因剝奪人的自由而致其不能享有自決權利,所以使人感受折磨。因此,除非為合理隔離和維持紀律等緣故,監獄系統不應加重此項情勢所固有的痛苦。
規則 4|確保囚犯能重新融入社會
1. 判處監禁或剝奪人的自由的類似措施的目的主要是保護社會避免受犯罪之害並減少再犯。唯有利用監禁期間在可能範圍內確保犯人釋放後重新融入社會,從而能夠遵守法律、自食其力,才能達到這一目的。
2. 為此,監獄管理部門和其他主管機關應提供教育、職業培訓和工作,以及適當可用的其他幫助形式,包括具有改造、道德、精神、社會、健康和體育性質的幫助形式。所有此類方案、活動和服務均應按照囚犯所需的個性化待遇來提供。
規則 5|減少囹圄生活與自由生活的落差,且提供合理調整
1. 監獄制度應設法減少獄中生活同自由生活的差別,以免降低囚犯的責任感,或囚犯基於人的尊嚴所應得的尊重。
2. 監獄管理部門應作出所有合理的通融和調整以確保有身體殘疾、精神殘疾或其他殘疾的囚犯能夠在公正基礎上充分有效地融入監獄生活。
以上五大基本原則的精神,貫穿於整部《規則》的所有條文中,並且就不同情境提供更多細緻的最低限度執行規則。
不過,這五大原則並沒有寫進原初在 1955 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的《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標準規則》之中。是 2015 年聯合國預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委員會 (Commission on Crime Prevention and Criminal Justice, CCPCJ) 專家組取得修訂共識後,將其內容提送經濟及社會理事會 (Economic and Social Council, ECOSOC),且於同年底經聯合國大會決議通過後,五大原則才以今日我們所見之姿寫於《規則》上。
經過專家組長期的觀測、研究與討論,《規則》內容的大幅修訂於 2015 年決議通過,使之與時俱進符合國際法、矯正科學與良好作法的發展。當時修訂聚焦九大主題範疇,分別為:囚犯生為人之固有尊嚴;囚犯中的脆弱群體;醫療與保健服務;限制、紀律與處罰;在監死亡或酷刑之調查;使用法律代表的權利;申訴與視察;術語;以及監所工作人員之訓練。最終,35% 的內容被修訂或重新編排,成為我們今天所看到 122 條的《曼德拉規則》。至此,囚犯 (prisoners) 的定義已不限於遭判決定讞服刑中的受刑人,而是適用於各類收容人,無論刑事或民事,未經審訊或已遭判罪,包括法官下令採取「保安措施」或改造措施的囚犯;《規則》旨不在提出管理原則給專為青少年設立之矯正機構,但一般而言第一部分(一般適用的規則)亦適用於少年矯正機構,唯需注意不應對青少年判處監禁。
正如文章開頭所言,台灣的《監獄行刑法》與《羈押法》修法即參考《規則》,更依之設立監所外部視察小組;甚至與障礙者高度相關的《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仍未將 CRPD 之「合理調整」入法之際,《監獄行刑法》即在民間團體堅持下,率先納入「合理調整之規定」(第六條第三項),法務部矯正署並據以訂定「矯正機關對身心障礙收容人合理調整參考指引」(2020 年 11 月 1 日生效),明確指出應為障礙收容人進行相關合理調整。政府這些法規與政策的改變與制定值得稱許,但更重要的是,我們必須留心與監督實際落實情況,以避免流於形式、成為空言無補的法規與政策。
選在今日與大家分享《曼德拉規則》的五大基本原則,以紀念與響應國際曼德拉日。若你對監所議題有興趣,歡迎報名來臨星期三 (7/21) 的【人權星期三】監獄行刑法修法施行週年:監所處遇的轉變、疑慮與展望線上講座。剩餘名額有限,額滿將採候補通知。
參考資料:
- United Nations Standard Minimum Rules for the Treatment of Prisoners (A/RES/70/175)
- Brochure summarising the changes in the Nelson Mandela Rules
- The revised United Nations Standard Minimum Rules for the Treatment of Prisoners (Nelson Mandela Rules) Short guide
- Guidance Document on the Nelson Mandela Rules: Implementing the United Nations Revised Standard Minimum Rules for the Treatment of Prisoners
圖片來源:Ups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