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稿】官股銀行聯貸台塑越鋼,打臉政院企業人權計畫

【發言稿】官股銀行聯貸台塑越鋼,打臉政院企業人權計畫

官股銀行聯貸台塑越鋼,打臉政院企業人權計畫

據報導日前台塑越鋼卻獲台灣銀行、兆豐銀行、第一銀行及華南銀行等官股銀行統籌主辦25億美金聯貸案,核貸總額達簽約金額1.5倍,並已完成簽約。

台塑越鋼有營運爭議尚未處理,台灣各銀行卻加碼投資,此舉違反企業的人權責任。在政府剛宣布「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之際,這個融資行為更顯突兀。我們認為官股銀行有義務向台灣及越南人民說明其考量,並檢討改進。

台塑越鋼廠造成越南中部海域污染,居民至今仍然未獲得補償,許多人因為失去生計、生活困頓,更有許多人因為爭取應有的權利,反而遭受越南政府羈押服刑。這項環保災難之究責困難,當然有部分要由台塑越鋼負責,但另一方面也是由於越南政府方面資訊的不透明,以及越南政府對言論表達、和平集會、和司法人權的種種忽視與侵害。目前,這些人仍然求助無門,而台灣的司法至今仍未能有效伸出援手。

在爭議未解之際,我們別忘了世界人權的規範。如果要確保人人享有人權的「普世價值」,就必須在跨國投資的時候,把重視人權的概念,一併帶給被投資國政府。台灣作為亞洲社會的人權先行者,就不能只想著把污染輸出給別的國家,以鄰為壑。我們必須輸出法治和人權的觀念與制度,才能促成台灣和越南人民的雙贏,而沒有什麼比加碼投資的時刻更適合與越南政府對談。我們希望政府和官股銀行們不要妄自菲薄:在此刻加緊進行人權影響評估,並根據資料,與越南政府溝通,如何建立環境與人權的保障,加強企業的報告責任與注意義務。我們期待政府「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不要成為紙上空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