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稿】讓明哲報平安:830國際強迫失蹤日記者會

【發言稿】讓明哲報平安:830國際強迫失蹤日記者會

日期:2020 年 8 月 28 日
地點: 左轉有書 x 慕哲咖啡

本周日 8 月 30 日為國際強迫失蹤日(International Day of the Disappeared),最早是由拉丁美洲失蹤與被拘留者親屬協會聯盟提出,目的在於提醒社會大眾、政府正視因各種原因而被失蹤的人們,而台灣人在中國其實也面臨嚴重的強迫失蹤威脅。2017 年 3 月在中國失蹤數月的李明哲即是一例,他在 2017 年 11 月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送入湖南赤山監獄,至今仍無法對外撥打親情電話或寫信,形同再度失聯。

人約盟研究員楊剛同在現場表示,人約盟志工、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自 2017 年 3 月 19 日遭中國政府非法逮捕至今已經 1258 天。中國當局在已將他非法關押二個多月後,才於 2017 年 5 月 26 日透過國台辦證實李明哲已被逮捕,近半年後才由「公開審判」方式開庭審理。李明哲在 2017 年 11 月 28 日被以顛覆國家政權定罪,判處 5 年有期徒刑,並自十二月起於湖南赤山監獄服刑。此後其配偶李凈瑜雖然有次前往探監,但在 2018 年 10 月,李明哲在短短兩週內突遭兩次無預警移監,移監不僅沒有具體事由,也未依法通知家屬;以及違反聯合國《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標準規則》(曼德拉規則)「最低待遇」的標準。

李明哲入境中國後失去行蹤到審判前長達半年的期間,中國政府拒絕說明李明哲所在與狀況,以及後來被任意移監、家屬多次被阻撓探視,已構成強迫失蹤;且自疫情爆發後亦多次無法與其伴侶進行通話或視訊,已構成酷刑與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之待遇。人約盟也曾分別在 2017 年 4 月、2018 年 10 月向聯合國強迫或非自願失蹤工作小組(WGEID)提出申訴,並獲審理。依照《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當強迫失蹤成為社會控制、維穩、打壓異議的系統性手段時,強迫失蹤就可以被視為反人類罪;不以強迫失蹤作為社會控制的工具,是所有國家與組織不可克減的義務。

如果《香港國安法》標誌的是中國「體制自信」的大鳴大放,那李明哲、李孟居等至少 149 名在中國強迫失蹤的台灣人,就是這個鳴放的「調音階段」:作為第一個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台灣人,起訴書所載李明哲之犯罪事實僅是他在台灣透過網路發表的言論。中國在 2017 年第一次對台灣人在境外上網發表言論之行為進行逮捕及定罪,顯然是中國對台灣人無理擴張其司法管轄權的第一次嘗試、是嚴重違反國際法的惡劣行徑。面對中國「體制自信」的浪潮,我們要求台灣政府要更有更為完整的應對機制。目前除了陸委會的宣示、以及香港辦事處的緊急電話之外,並沒有見到具體的應變措施。

830 國際強迫失蹤日記者會出席名單:
邱伊翎(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 Amnesty International Taiwan 秘書長)
楊剛(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研究員)
施逸翔(台灣人權促進會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秘書長)
曾建元(華人民主書院 董事主席)
札西慈仁(西藏台灣人權連線 Human Rights Network for Tibet and Taiwan 理事長)
張馳(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倡議部副主任)
彭至誠(永社 秘書)

📃看所有出席團體發言內容:https://bit.ly/31BFIUM
📸照片來源: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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