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稿】[監獄行刑法施行 法律諮詢伴隨行] 記者會 人約盟發言稿

【發言稿】[監獄行刑法施行 法律諮詢伴隨行] 記者會 人約盟發言稿

[監獄行刑法施行 法律諮詢伴隨行] 記者會
時間:2020 年 7 月 14 日
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 101 室

勿讓監所外部視察機制從亮點變污點

黃怡碧 / 人約盟執行長

#監獄行刑法#羈押法 明天 (7 / 15 / 2020)即將上路,而再過 4 天的 7 / 18,就是 #曼德拉日。這次監獄行刑法與羈押法的大規模修正,除了參考國際人權公約與其他國家的立法例外,最重要的就是參考聯合國 2015 年大幅修正之「聯合國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標準規則」,也就是「#曼德拉規則」。

這次監獄行刑法與羈押法的修正,涉及 32 個子法規的立法與修正,其中有許多是從無到有的全新法規;而修法過程也有民間團體的積極參與。其中,最重要的變革,包括納入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 的精神,來因應身心障礙收容人的特殊需求;另外就是參考曼德拉規則第 83 – 85 條關於監所監督之規範,於各監獄設置 #外部視察小組:未來,除矯正署必須每季至少派員一次前往視察各監所的內部監督機制外,53 個矯正機構還必須設置由 3 – 7 位具備法律、醫學、公衛、心理、人權、犯罪預防等專業之學者專家組成外部視察小組,定期訪視監所、提出報告與建議,促使封閉的監所運作更加透明,保障收容人之權益。外部視察小組的設置,可算是這次修法的一個亮點。

但其中,也有令人憂心之處,我們必須加以警示,以免亮點變污點:

1. 雖然法規中針對成員的資格有所限制與迴避規定,也規定應設立人才庫,但外部視察小組人選主要仍由各監所自行遴聘,且諸多行政事務仰賴機關的支援,是否真的能獨立運作,發揮監督功能,還是最後淪為監所管理者的好友團、或因為太認真職務而被監所消極抵制,作為上級監督機關的矯正署與法務部,責無旁貸。

2. 兼顧總體與個別之行動策略:雖然外部視察小組可自行擬定視察計畫,協助解決個別監獄之特定問題。我們認為法務部與矯正署仍應制定總體目標與策略計劃,讓各視察小組共同依循,以查明監所人權侵害的結構性因素,提出系統性的解決方案與建議。

3. 另外,法務部有必要提供視察委員有助於能力建構的教育訓練計畫與經驗交換平台,提升視察品質。

4. 最後,我們也要呼籲儘速通過「#禁止酷刑公約#國家防範酷刑機制 任擇議定書施行法」,以建立真正獨立運作的外部監察與酷刑防範機制,防免酷刑及其他殘忍不人道有辱人格之待遇或處罰在監所發生。

===
📋️ 記者會新聞稿
📷 照片提供: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捐款支持人約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