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權之心】亂入公約課後隨筆 04:沒有障礙的人,只有取決於人的障礙環境

【權權之心】亂入公約課後隨筆 04:沒有障礙的人,只有取決於人的障礙環境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從 2019 年 8 月開始,和 Right Plus 多多益善研究站合作,一同開啟「權權之心」專欄!除了會收錄人約盟的各種活動報導、第一手心得與紀錄,也將會不定期介紹人約盟的各項研究與發現!

本堂講師/游鯉綺 行無礙社工師;文/葉靜倫,Right Plus 多多益善研究站

漢聲廣播電臺主持人余秀芷以「45 度角的天空──秀芷的異想世界」奪下今年第 54 屆廣播金鐘「社會關懷節目主持人獎」,她在致詞中重申了那句障礙者權利倡議團體不斷在重覆的話:「沒有障礙的人,只有障礙的環境。」事實上,余秀芷長年以來在節目、專欄與生活各處反覆在表達的,都是這句話。 

漢聲廣播電臺主持人余秀芷以「45 度角的天空──秀芷的異想世界」奪下今年第 54 屆界廣播金鐘「社會關懷節目主持人獎」。圖/余秀芷 sleeve 粉專

障礙不在人身上,而是來自環境。這個概念對許多人來說難以理解,是因為我們對日常生活的細節已經太習以為常,很難想像迥然相異的生活面貌。例如── 

無法自己決定出門時間:除非剛好住在捷運站旁邊,否則出門叫不到復康巴士、訂不到無障礙計程車、低底盤公車常常上不去,或者根本沒車。無論到哪裡,都要配合「外界」的時間──有低底盤公車的時間、搶到復康巴士的時間、有人接送的時間。 

必須計算水量才能出門:因為許多地方不會有無障礙廁所,所以出門前要先算水量,一整天只能在出門前喝幾口水,不能再多。 

出門就是找別人麻煩:除了「目的性」的出門,例如看醫生、上課、工作等,其他像是看電影、看展覽、逛書店或去餐廳用餐,都需要先調查環境的無障礙設施或服務。視障者參加活動要求聽打服務會被嫌麻煩,坐輪椅看展覽會被認為阻礙別人動線、被要求平日人少時再來,上餐廳吃飯時別提無障礙廁所,連門口的階梯都上不去、門寬也進不去,就連要去隔壁操場透透氣,都會以「電動輪椅的輪子會傷害 PU 跑道」為由而被拒絕。 

圖/27707 @ Pixabay, Pixabay License

很多人以為政府已經規畫了身障者的種種服務,不過這些往往是── 

不能跨出家門的服務:政府鼓勵身障者在家中使用居家服務,但跨出門的事,即使只是買條口香糖,也不算在居服員任務裡。 

不能取消的服務:復康巴士訂好後,如果臨時身體有狀況也不能取消,會被記點,就算貼錢也不行。但為了隔天早上 8 點要出門看醫生而好不容易訂到的復康巴士,卻可以因為自己臨時橋不出車而在前一天晚上打來跟預訂者取消,還沒有配套或轉介。 

手冊說有才有的服務:身心障礙手冊不小心過期,或沒有和手冊認定綁在一起的生活大小事,或甚至根本申請不到手冊,都要自己想辦法。

復康巴士。圖/Xuite 日誌

許多人也覺得如今的無障礙公共服務做得很好了,不少活動主辦方還會強調自己有考慮到障礙者,卻常常出現──

荒謬無障礙做半套:地下停車場有無障礙停車位,卻沒有電梯上樓;展場會館有無障礙車位,但館內處處階梯,所有的路在抵達停車場後就抵達盡頭,連大門都進不去。

隔離性的公共設施:從上廁所搭電梯看電影到訂高鐵票都有特別畫分出來的設備或車箱,就連無障礙兒童遊樂器材都會被單獨區隔在另一區,使用時會像展示動物一樣被外面的人好奇觀看。

從無障礙變成路障的通道:為了無障礙通行而把路拓寬,拓寬後又擔心攤販和機車進去而在中間設路障,最後沒有任何人進得去。

非常障礙的無障礙坡道:大樓斜坡看起來有做但同樣只做半套,坡度和寬度都不對,或者就像低底盤公車一樣,坡板做了但司機不想用、用不好,輪椅一上去就摔下來。

臺鐵上的無障礙座位與博愛座。圖/Cheng-en Cheng @ Flickr, CC BY-SA 2.0

當我們在說「無障礙」時,指涉的包括 1. 資訊上的、2. 物理環境上的、3. 交通運輸上的,和 4. 設施服務上的。 

資訊上的無障礙,包括我們的公共指引、訂票系統、號誌辨識,或展館的語音、報讀甚至口述影像服務;物理環境上的包括鋪面、格柵、標誌或多元路徑安排;交通運輸包括開車運具、大眾運輸與接駁安排等;設施服務則包括前面許多公共場所無障礙設施的落實。

這便是「障礙來自環境」的意思:如果交通運具確實規畫、公共設施在符合「使用者經驗」的方式下仔細設計、資訊揭露與數位使用都能用心顧及,人便不會成為「有障礙的人」。

看不見,就不存在了嗎?

然而,無論是資訊、物理環境、交通運輸還是公共設施的無障礙,這些事情真的很困難嗎?大部分的調整只要仔細做好,都是可以長久使用並且推廣複製、一勞永逸的。真正讓我們不願意去做的,往往不是「做不到」,而是覺得「不必要」──要我為了一個員工整修無障礙廁所?為了不知道會不會出現的輪椅參加者放棄沒有電梯的場地?為了一個報名者花錢找手語翻譯?為了幾個聽障者找人來同步聽打?

為了一個廣播金鐘得獎者準備活動式升降設備?

很顯然,當「人」被看見時,他的「需求」才會被正視。然而對多數人而言,障礙者往往被認為是少數而被選擇性的「看不見」,只是,他們真的是少數嗎?

臺灣被官方認定的身心障礙者高達 117 萬人,比原住民、新住民和移工都還多,這還不包括許多尚未取得手冊認定的、意外性的工殤、暫時性的疾病、不良於行的老弱長者、難以判斷的障礙種類與程度。但這其中最關鍵的迷思是,究竟障礙者的人數看起來少,是環境的因還是果?是因為人數很少所以不需要優化環境,還是因為環境中處處是障礙,所以大家都只能被迫繭居家中?

在有利可圖的商業市場上,需求是可以被創造出來的;在無利可圖的公共場域中,需求則可以被環境所隱身,甚至剝奪。正是因為知道出門無路,不能喝水、沒有進得去的餐廳、找不到電梯和廁所、訂不到車票、聽不見畫面、看不到聽打,並且知道一旦要求架坡板上車就會被罵、要求升降機會被白眼、尋找指引人員像在索求施捨,甚至連從房間門口都到不了家樓下,如此障礙重重的世界,誰還會想出門?誰還出得了門?

看不見,真的就不存在了嗎?

擋路的路擋,成為環境障礙。圖/jiahung li @ Flickr, CC BY-SA 2.0

更進一步的思考是,無障礙的環境真的只對這些身體功能不一樣的人有用嗎?如同生病無力的人也可以大方使用博愛座,帶扶手的寬大無障礙廁所,中老年人不能用嗎?道路鋪面的斜坡,推著大行李箱的旅客用不到嗎?低底板公車,推著嬰兒車的父母不需要嗎?公共展館裡大片無瑕的透明玻璃,只有視障者會意外撞上去嗎?

障礙與無障礙,都取決於人

如果無障礙設備與服務,都能有便利低廉的租借平臺,如果企業和政府都能帶頭示範落實無障礙規畫(例如逐年改進的金鐘獎、屏東的燈會與設計展),如果藝文展館與訂票系統都能分享數位無障礙設計,我們會不會看到一群很不一樣的人?一群不再永遠被認為需要照顧、保護、扶持的「依賴者」,而可能是一群也懂得享受生活、能發揮所長、願意參與大小活動、加入公共討論、能夠成為科學家、教授、立委或打造金鐘節目的「有能者」?

如果我們不曾提供每個人同等的機會參與發揮,就無權認定他們都是弱者與少數。我們錯過的很可能是許多原本能發展成型的獨特文化(例如美國數十年來以聾人為主體的聾人文化),以及一個本應有機會成就包容與多元的美好社會。

沒有障礙的人,只有障礙的環境。但環境中的障礙與無障礙,往往也都取決於人。

本文轉自:Right Plus 多多益善研究站,亂入公約課後隨筆 04:沒有障礙的人,只有取決於人的障礙環境

延伸閱讀:
1. 亂入公約課後隨筆 01:小區裡看不到的權利,放大到世界裡也看不到!
2. 2020 總統大選,能迎來身心障礙者的曙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