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孔」不入的韓國厭女情節:網路科技時代的性別暴力演化

無「孔」不入的韓國厭女情節:網路科技時代的性別暴力演化

【編按】六月份專題|南韓國家人權委員會|2016年5月,一名覺得「所有女人都看不起我」的韓國男子,在首爾江南站附近的KTV隨機鎖定了一名女性,持刀將其殺害。一時之間南韓社會人心惶惶,類似事件其實也已不是第一回發生。在韓國社會中,無論是女性或男性都背負著沉重的刻板性別角色壓力,像這樣因無法躋身所謂「人生勝利組」的男子,將其不滿與憤恨轉移為對不特定女性的暴力,反映的是整個社會長期以來根深柢固的父權文化與厭女情節,以及嚴重的性別不平等問題。

根據世界經濟論壇(World Economic Forum)2017年的《全球性別不平等報告(Global Gender Gap Report)》,韓國在145個國家中排名第118名,與突尼西亞和甘比亞的表現相當。經濟學人發布的「玻璃天花板指數(Glass Ceiling Index)」也顯示,南韓的勞動環境也是29個已開發國家中對於女性最惡劣、玻璃天花板最為鞏固的地方。

「厭女(misogyny)」一詞看似有點難懂,但若從權力的角度來理解,其實就是對「陽剛特質/支配者」vs.「陰柔特質/服從者」這套價值觀的推崇:女性既是可以恣意觀賞褻玩的性慾客體,也是應當任勞任怨的家務勞動承擔者,更是無論如何都不准反抗與還手的出氣筒。在社會結構不平等的情況下,多數女性不得不迎合這套遊戲規則以求生存,卻也因此產生對女性身分的自我貶抑與厭惡。

根據2010年「家庭暴力與性別暴力全國調查」,有超過一半的韓國已婚婦女都曾遭受過配偶的暴力,包括精神暴力(50.7%)、肢體暴力(23.5%)、經濟暴力(13.9%)與性暴力(13.5%),而且韓國甚至到現在還沒有完成立法,讓「婚內強暴」入罪化。2014年的數據也顯示,殺人、搶劫、放火與強暴這四類暴力罪的受害者竟有高達88.7%是女性。

另一方面,隨著科技與網路的發展,包括韓國在內的許多國家都注意到有兩類主要針對女性的暴力問題越來越嚴重,那就是「偷拍(hidden camera crimes)」與「復仇式色情(revenge porn)」。今年三月,南韓政府才剛完成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的第八次國家報告審查,南韓國家人權委員會(National Human Rights Commission of Korea, NHRCK)也為此預先提出了一份平行報告,其中便特別點出了這兩項暴力問題日益嚴重的情況。

首先,根據韓國女性律師協會(Korean Women Lawyers Association)調查,偷拍的對象有高達98.3%是女性,而九成的案件是針對陌生人下手,一成則是針對熟人犯案。這些案件的發生地點遍布生活中的所有空間,包括地鐵(54.73%)、大街(10.80%)、公車或計程車(4.64%)、家中或其他住宿處(3.29%)與公共廁所(2.81%)。無論何時,無論何地,女性都可能成為看不見的攝影機下的受害者。[1]

從2010年到2015年,這類偷拍犯罪數量有著三倍以上的驚人成長,來到了一年7,430件。雖然大韓民國警察廳出面說明,高達97.6%的偷拍犯罪都有成功緝捕到犯人,但南韓國家人權委員會同時也語重心長地提醒,實際上卻只有三成的犯人遭到起訴,這個比例與2010年時的72.6%相比掉了不只一倍。若進一步分析這些案件的一審判決結果,七成的加害人乃是賠錢了事(絕大多數的罰金金額為300萬韓圓以下),有兩成的加害者予以保護觀察(probation)或緩刑(suspended sentence),僅有5.32%的加害者因此入獄。[2]

至於「復仇式色情」,更精準地來說,指的是與伴侶分手之後,遭到未經同意而被公開散播私密影像或照片,甚至因為加害者對於其家庭與工作背景的瞭解,特地傳給受害人的現任伴侶/配偶與家庭成員。將分手解讀為「背叛」,以性生活的公開作為一種足以傷人(尤其是女性)的「報復」手段,這些都是父權結構所形塑的價值觀。

雖然韓國放送通訊審議委員會(Korea Communication Standards Commission)可以受理受害者的申訴,協助刪除網路上流傳的私密影片,但是南韓國家人權委員會也憂心地指出,這個處理程序實際上要花非常久的時間,恐怕緩不濟急,無法及時減輕當事人受到的傷害。通訊委員會在2014年時共收到1,404件相關申訴,這個數字在短短兩年間卻已翻升五倍以上(7,325件)。[3]

即使在政府的努力追查下,關閉了韓國最大的色情網站、也是復仇式色情影片主要傳播平台的Soranet,這樣的問題仍然持續發生。許多受害者不得不尋求私人企業提供的「數位資訊殯葬(digital undertakers)」服務,以每個月50萬到300萬韓圓的高額費用,希望能更快速地終止私密影像的傳播。雖然無從精確統計,南韓國家人權委員會相信提供這類型服務的公司數量正在快速上升。[4]

多虧南韓國家人權委員會在平行報告中特別點出了這兩個問題的嚴重程度,聯合國CEDAW委員會也在最後做成的《結論性意見》第22至23段中,表示對韓國近十年大幅增加的網路性暴力犯罪以及加害者輕舉輕罰的現象的擔憂。CEDAW委員會也嚴正指出,目前通訊委員會僅提供事後補救措施是不足的,韓國政府必須「加強防範網路性暴力的預防措施,包括頒佈立法,明確將這種針對婦女的新形式性暴力行為訂定為刑事犯罪」,並考慮「對於那些未能在其平台刪除或攔截犯罪內容的網路平台與網路經銷商處以嚴厲的經濟制裁」,並且「立即執行計畫,讓韓國放送通訊審議委員會能主動或者根據受害者的請求刪除和攔截此類犯罪內容」。

要杜絕這樣的性別暴力,除了對現在進行式的犯罪嚴加追查與懲處,最終還是要致力消除根深柢固的性別歧視與厭女文化。正如首爾江南站10出口外寫著的那些小紙條:「因為是女性所以被殺了。」「我只是剛好因為那天沒有走進那間廁所,所以僥倖地活下來了。」根據南韓國家人權委員會在2016年的一項民調,有超過八成的女性或多或少都害怕自己會是「仇恨犯罪」的攻擊對象。這顯示,南韓國家人權委員會仍將必須持續陪伴整個社會的人民一起努力,拆解不平等的社會結構對於所有性別的人們的壓迫。

 


【參考資料】

  1. 見NHRCK於2018年1月提出的CEDAW平行報告第39-40段。
  2. 同上。
  3. 同上,第41-42段。
  4. 同上
  5. 原始圖片來源:The Dongguk Post,The Feminist Movement: A Step Towards Equ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