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頭殼】顧立雄:補提名11監委 當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
文/林朝億(新頭殼newtalk|台北報導)
針對國家人權委員會設置,民進黨不分區立委顧立雄1日拋出新想法,將委員會設置在監察院下獨立行使職權,並由總統補提名目前缺額的11名監委,擔任委員會委員。
蔡英文去年12月9日出席出席「全國律師蔡英文、陳建仁後援會」成立大會時曾承諾,當選後,將成立獨立運作、不受政治干預的「國家人權委員會」,防止重大侵害人權事件的發生,同時也還要誠實撰寫「國家人權報告」,不做任何虛假的掩飾。
而前總統陳水扁在2000年就職演說時也表示,將推動「台灣人權法典」,並設立獨立運作的國家人權委員會。不過,迄今國家人權委員會不僅還沒成立,到底應該設在哪裡,社會也還無共識。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與台灣人權促進會1日上午召開「束之高閣18年 解凍國家人權委員會」記者會。對於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執委廖福特表示,前總統陳水扁有意願,但當時國會沒有多數;前總統馬英九則是國會有多數,卻沒意願;蔡英文是有意願、有多數,但現在要檢驗她的意願有多強。他強調,國家人權委員會除了個案調查,也必須在人權的制度上要求行政權改善,在國會、政府提出建議。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黃嵩立則表示,政府施政有時會犯錯,國家人權委員會就是「政府內建的除錯程式」,肩負監督、協調、推廣人權的責任。聯合國早在30年前就建議每個國家都應該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目前已有106個國家成立並被接受聯合國監督。
黃嵩立也表示,人權委員會的成立必須符合1993年聯合國通過「巴黎原則」,也就是「關於促進和保護人權的國家機構的地位之原則」,要求各國政府建立一個獨立且有效能的人權機構。國家人權委員會必須獨立運作、不受外界干擾,並在人事、經費上獲得保障,確保工作人員的多元。這樣一個委員會可以主動或接受申訴而進行調查,提出報告,以指出政府在人權保障的不足,帶領政府積極推動人權價值。
尤美女表示,上一屆立委任內,她就已經提出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卻被國民黨擋下來。今年還會再提出,並將委員會設在總統府,並期待下個會期能通過。
不過,也將提案的顧立雄卻主張在無法修憲前,應該先將委員會設置在監察院下,以快速實踐巴黎原則的「獨立、多元、有效」精神。
顧立雄表示,現在憲法修改有其困境,也不知道哪一天才能廢除監察院。所以,他提出監察院版的國家人權委員會。目前該草案已經連署達15人,不過,他還是會等尤美女版本送進來再提出。
顧立雄表示,在現行29位監委裡,切出11人,也剛好是現在的缺額。如果把這11人切出來,總統提名時就確立這11人就是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而這個委員會跟監察院其他委員會完全切割、獨立出來,專門做國家人權委員會所掌理的事項,也確立人權委員會自己就可以決議其掌理的事項,除了糾舉、彈劾外,委員會的決議都無須送到院會審議。
因此,顧立雄提出「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草案,並提出「監察院組織法」第3條之一修正草案,監委資格增列「對人權議題及保護有專門研究或貢獻,且具有公民團體工作經驗者」。
對於顧立雄的提案,黃嵩立表示,雖然他們的版本是設立在總統府,但也樂見顧立雄的提案,因為重點是要先成立。也希望顧立雄、尤美女的版本提出後,政府能趕快提出他們的版本,並希望能在今年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前通過相關法案。
最後,所有與會者拿起榔頭將敲碎象徵冰凍的國家人權委員會冰塊。本來顧立雄還懷疑,榔頭太小,可能敲不破冰塊,豈知,站在中間的尤美女拿起一敲,冰塊馬上就碎掉,引來一陣驚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