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聯盟參與310西藏抗暴日遊行發言稿

本聯盟參與310西藏抗暴日遊行發言稿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黃嵩立老師參與310西藏抗暴日-台灣 March 10, the Tibetan Uprising Day in Taiwan發言稿】

中國從1949年開始所統治的領土,大致上是1912年經過中華民國政府,從滿清帝國承襲而來,是19世紀帝國主義和殖民主義的遺留。

二十世紀初,英國的領土遍布全球,而法國控制著西非的大半。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在1943-1962年之間,超過50個國家獨立,建立了民主制度的自由國家。在這段期間,中國以其軍事力量,強力鎮壓西藏、維吾爾、和境內其他少數民族關於自治或獨立的主張。到今天為止,中國仍然堅稱所謂的「自古以來」就存在,不可分割的領土這種觀念,維持著滿清帝國的領土範圍。所謂自治區,無法掩飾中央集權統治的事實。這個統治觀念,完全是一種強權思維,完全沒有正當性。

任何一個政府,其治理的正當性,來自於政府對於人民自主的尊重,和人民自主能力的提升。以現代的政治語言來說,就是政府尊重人權,落實人權規範,讓人民得以思想自由、政治自主、尊嚴自立。

政府對境內的各民族來說,又有比個人自由層次更高的義務:
聯合國最重要的國際人權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一條第一段就說「所有民族均享有自決權,根據此種權利,自由決定其政治地位並自由從事其經濟、社會與文化之發展。」

這是人權公約的第一段,因為人類體認到,這是世界正義與和平之基礎。

我們重申:「宗教信仰、政治形式、經濟活動、文化傳承,必須交給每個民族自由決定。」

尊重民族自決,是每個國家的義務,不尊重人權的政權,全世界的人都應該給予道德譴責。無論這個國家在科技研發和經濟發展有多少成就,都無法彌補道德上的缺陷。

自2009年2月起,至2015年8月,已有至少142名經報導的藏人自焚。以最沈痛、最悲壯的方式,向世人表達抗議。所有人都應該表達關切。

台灣身為中國的鄰國,經常在國際社會上與中國同樣被視為「華人」;正因為如此,我們更有義務向我們的同胞、向中國、向全球表達,我們是自由的台灣人,我們嚴厲譴責中國對藏人的殘暴鎮壓,我們支持民族自決,讓西藏回歸藏人,讓藏人回歸西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