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人權文件-聯合國
除了九大核心人權公約以外,聯合國體系下還有諸多重要的人權文件,關照到不同的群體與議題。最廣為人知的人權文件莫過於聯合國於1948年通過的《世界人權宣言》,由時任美國駐聯合國大使愛蓮娜羅斯福 (Eleanor Roosevelt) 主導起草工作。《世界人權宣言》雖然不具法律約束力,但宣言中闡述的人權理念直接影響了後續《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公約》的制定,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在難民保護上,聯合國於1951年通過《難民地位公約》、1967年通過《關於難民地位議定書》,釐清了難民的身份認定、權利保障與援助,以及締約國對於收容難民的義務等。有鑒於種族隔離是各國有共識地認為應被禁止的罪行,聯合國於1973年通過《種族隔離公約》,明定各國該如何預防、禁止與懲戒種族隔離罪行。針對那些犯下種族滅絕罪、危害人類罪、戰爭罪與侵略罪的罪犯,聯合國於1998年制定《羅馬規約》,以此建立了國際刑事法院,負責這類罪行的審判。
人權捍衛者在世界各地捍衛與促進人權,卻因為站在掌權者的對立面,時常遭到打壓與威脅。對此,聯合國於1998年通過《人權捍衛者宣言》,保障人們促進人權的權利。最後,2003年通過的《反貪腐公約》則是針對國內與國際間的反腐工作,制定預防、定罪、制裁、救濟與國際合作等規範。值得一提的是,台灣已於2015年將《反貪腐公約》國內法化,並已完成兩次的國際審查。
時間 | 公約或宣言 | 文件 |
1948年 | 世界人權宣言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 | 英文/簡體中文/繁體中文(法務部) |
1951年 | 難民地位公約 (Refugee Convention) | 英文/簡體中文/繁體中文 |
1967年 | 難民地位議定書 (Protocol Relating to the Status of Refugees) | 英文/簡體中文/繁體中文 |
1973年 | 種族隔離公約 (Apartheid Convention) | 英文/簡體中文/繁體中文 |
1998年 | 羅馬規約 (Rome Statute) | 英文/簡體中文/繁體中文 |
1998年 | 人權捍衛者宣言 (Declaration on Human Rights Defenders) | 英文/簡體中文/繁體中文 (台灣人權促進會) |
2003年 | 反貪腐公約 (Conventions against Corruption) | 英文/簡體中文/繁體中文 (法務部) |
Fact Sheet (OHCHR)
編號 | 主題 | 文件 |
6 | 強迫失蹤 | 英文版/簡體中文版 |
7 | 聯合國人權條約下的個人申訴程序 | 英文版/簡體中文版 |
10 | 兒童權利 | 英文版/簡體中文版 |
14 | 當代奴隸制形式 | 英文版/簡體中文版 |
16 |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委員會 | 英文版/簡體中文版 |
17 | 禁止酷刑委員會 | 英文版/簡體中文版 |
19 | 促進和保護人權的國家機構 | 英文版/簡體中文版 |
24 | 《保護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員權利國際公約》及其委員會 | 英文版/簡體中文版 |
27 | 關於聯合國特別報告員的17個常見問題 | 英文版/簡體中文版 |
29 | 人權捍衛者 | 英文版/簡體中文版 |
31 | 健康權 | 英文版/簡體中文版 |
32 | 人權、恐怖主義與反恐怖主義 | 英文版/簡體中文版 |
33 | 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常見問題解答 | 英文版/簡體中文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