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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PD個人申訴#6-為什麼不能要求雇主一定要錄取障礙者?國家對障礙者工作權保障負有哪些責任與義務?
專欄|CRPD個人申訴

CRPD個人申訴#6-為什麼不能要求雇主一定要錄取障礙者?國家對障礙者工作權保障負有哪些責任與義務?

CRPD的第27條第1項要求國家採取適當步驟來保護、促進與落實障礙者的工作權,其中包含工作權利保障、工作機會開拓、工作能力提升、工作環境調整等四大面向,共11項國家應盡的責任。然而,國家究竟對於身心障礙者工作權保障負擔什麽樣的義務與責任呢?就讓我們透過CRPD委員會(CRPD Committee)在2015年做出的A.F. v. Italy案決定來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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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PD個人申訴#5-大眾交通運輸工具需要有語音設備嗎?如何達成大眾交通運輸系統的「資訊」無障礙?
專欄|CRPD個人申訴

CRPD個人申訴#5-大眾交通運輸工具需要有語音設備嗎?如何達成大眾交通運輸系統的「資訊」無障礙?

對於一般人來說,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穿梭於城市各個角落,是一件再簡單不過的事情;然而,對障礙者來說,若大眾運輸系統未落實無障礙(accessibility)的要求,他們就沒有辦法方便地使用大眾運輸系統,因而使他們的行動受到相當的限制。更重要的是,《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9條第2(b)款強調,障礙者所需要的無障礙,指的不僅是物理空間上的無障礙,更包含「資訊、通信及其他服務」的無障礙。就讓我們透過CRPD委員會(CRPD Committee)在2014年做出的F v. Austria案裁決來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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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PD個人申訴懶人包#4—監獄是否應提供無障礙、合理調整與醫療服務?
專欄|CRPD個人申訴

CRPD個人申訴懶人包#4—監獄是否應提供無障礙、合理調整與醫療服務?

許多人認為,犯罪者就是應該受刑,沒有談人權的資格。然而,障礙者維持基本生存和人性尊嚴是身而為人的權利,更受到《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保障。雖然在生活中,身心障礙者的獄政問題並不是人們關注的焦點,然而,身心障礙者在監獄中的處境,還是受到了一些關心身心障礙與獄政議題的公民團體關注。在日常生活中,身心障礙者的需求並不一定能得到滿足,更遑論當身心障礙者進入監獄,會遭遇多少困難。究竟受刑事審判而需入監的身心障礙者是否應該入監?又監獄應該有哪些作為以滿足身心障礙者基本需求?今天,我們將以一個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委員會(CRPD委員會)裁決的案例,和大家一起分析相關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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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PD個人申訴#3— 智能障礙者能否有投票權?
專欄|CRPD個人申訴

CRPD個人申訴#3— 智能障礙者能否有投票權?

許多國家都有基於智能障礙或是受監護宣告而褫奪投票權的規定,這樣的做法是否構成對障礙者的歧視?如果政府改成用逐案審理的方式決定個別障礙者是否有投票能力,這樣的做法又會構成歧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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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PD個人申訴#1—障礙者的秘密投票權
專欄|CRPD個人申訴

CRPD個人申訴#1—障礙者的秘密投票權

如果政府沒有提供完善的無障礙設施以及輔具,許多身礙者可能由於肢體上的不靈活或是感官的不靈敏,需要他人協助才有辦法進行投票,然而這可能會違反了法律所保障的秘密投票權。政府應該如何保障障礙者的秘密投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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