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標籤,一場不同的人權對話:加拿大人權委員會小檔案 〉上篇

〈超越標籤,一場不同的人權對話:加拿大人權委員會小檔案 〉上篇

「當我們在談論人權的時候,包括我們的人權法,大多都圍繞著各種識別與標籤──你的種族、你的宗教、你的障礙……有些人認為這些標籤有賦能的效果,但也有人感覺標籤成為一種負擔、阻礙與分裂的源頭。所以,我們想要把標籤的概念打個問號,來看看會發生什麼事情。我們期盼,這將會是一場不同的人權對話。」

2017年,加拿大人權委員會(Canadian Human Rights Commission, CHRC)決定舉辦名為「超越標籤(Beyond Labels)」的系列活動,這不只是為了慶祝《加拿大人權法》通過暨該委員會成立的四十週年、回顧過去的努力成果,同時更希望聚集全國各地的人權倡議者、學者、律師、雇主與社會大眾,能進一步對加拿大既有的人權論述提出反思與革新,盤點未來四十年的人權議程與機遇。在這樣一個人權發展已有悠久歷史的國家,為何人權委員會依然覺得有不足之處呢?作為全美洲最早設立的人權委員會之一,這個機構在加拿大國內的人權保障體系中,又扮演著什麼樣的角色?

從國際人權史上來看,加拿大一直是積極推動人權的國家。二戰期間發生的人權侵害,諸如大屠殺、加籍日裔人士受到監視與拘禁等事件,都使社會上的人權意識逐步萌芽。在1948年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的草擬過程中,代表加拿大的法律學者John Humphrey更是扮演關鍵角色。有著這樣一層淵源,《世界人權宣言》也為後續加拿大國內人權法奠定重要的論述基礎,尤其是免於歧視與平等權。

例如,1944年安大略省反種族歧視法與1947年的薩斯喀徹溫省權利法案,即禁止在就業、居住、工作場所與土地交易時的歧視。不過,這些從省級與地方開始發展的人權立法,最初是將歧視行為看作需要交給警方處理的刑事犯罪。50年代以降,加拿大人權立法轉向以談判與調解等方式解決歧視爭端,並擴及至種族、宗教、性別與年齡歧視問題。1977年,加拿大議會以聯邦層級高度通過《加拿大人權法》(Canadian Human Rights Act),不只集過往的反歧視立法於大成,更建立了人權委員會與人權法庭(Human Rights Tribunal)兩個機構,以確保人權法案的有效施行。

簡單來說,人權委員會作為一個代表公眾利益監督政府人權施政的獨立機構,具備研究諮詢、教育倡議、調查與調解歧視申訴等職權。若申訴案件無法順利解決,人權委員會可以將案件送至人權法庭,由後者進一步聽取證據,做出最終司法審判。(下回將有更詳細的說明介紹。)

隨著人權法案的歷次翻修,加拿大也將犯罪假釋、性傾向、性別認同或表達、基因遺傳特徵先後納入禁止歧視之理由,確保擁有各種身分與特性的人都能在法律保護下獲得平等對待。2017年「超越標籤」紀念活動的主軸之一,正是要帶領各方進一步認識人們身分的多重交織性,思考如何補強既有人權保障框架不足之處,因應更加複雜難解的歧視與不平等問題。人權委員會特地邀請社會上具有影響力的個人發表對於「標籤」的觀點,總共製作了40支短片,希望鼓勵更多人在社群媒體與現實生活中加入這場人權的思辨盛宴。

當然,鼓勵對於標籤的反思,絕不代表可以放鬆對於人權的堅持。從人權委員會近年的工作報告,可以看出他們致力從系統面著手處理歧視與不平等問題。例如依據聯邦《勞雇平等法》,為婦女、原住民、障礙者與非歐裔少數族裔(“visible minority”)打破職場上的歧視與阻礙,也是人權委員會的法定職責之一。過去三年,該委員會建立了一個資料庫,試圖透過與雇主諮商等方式瞭解上述四個群體在就業時遭遇的阻礙,由此發展出一套議題導向(issue-based)的監測模型。人權委員會更決定以在銀行和金融部門就業的原住民為目標進行試點計畫,向36個雇用單位寄送調查,蒐集與彙整系統性問題與良好作法。該委員會不只有意公開此一調查結果,更規劃納入性別觀點分析,並且逐步整合成以產業為單位的完整報告,希望能吸引大眾關注,提升產業內的良性壓力。

又比如加拿大政府在批准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後,雖遲遲未正式指定一個獨立的監測機制,但是人權委員會積極毛遂自薦,並自行展開一系列針對障礙者情況的調查分析,嘗試訂定合適的基準(benchmarks)來追蹤長期的變化。從2015年到2019年,該委員會已經先後交出三份監測分析報告,包括《障礙者平等與不受歧視的權利》(2015)《被排除在外:障礙者的就學挑戰》(2017)《職涯路上的路阻:障礙者就業挑戰》(2019),清楚勾勒出加拿大障礙者的權利保障現況。即使在這樣相對先進的國家,今日仍有三成的障礙孩童因為障礙而遭霸凌、迴避與排擠,四成雇主讓障礙員工感覺受到不利對待,可見改善人權乃是所有社會永恆的挑戰。

回到最初的哲學辯論,每個人會有不同的處境與困難,或許每個人對於所謂標籤的解讀不見得一致,我們可藉由「標籤」提醒自己,社會中許多習以為常的現象仍有必要從人權觀點仔細檢視。在探求不歧視與平權的道路上,人權委員會致力捍衛任何人追尋自我的無限可能,也期許這個世界能如馬賽克拼圖繽紛燦爛。

 


  • 本篇共同作者:陳威志(台北大學法研所碩士)
  • 圖片原始來源:加拿大人權委員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