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們面對事實,打擊歧視——澳洲人權委員會小檔案〈下篇〉

讓我們面對事實,打擊歧視——澳洲人權委員會小檔案〈下篇〉

「澳洲媽媽們每天平均花8個半小時照顧小孩,爸爸們則不到4小時。在照顧父母的責任上,七成婦女是主要承擔者。」
「在學校,27%的孩童曾受霸凌所苦,7%的孩童曾遭網路霸凌。」
「LGBT族群經歷憂鬱的比例是其他人的三倍。八成的恐同霸凌發生在校園。」
「在障礙者的相對收入水準上,澳洲在OECD國家中排名最後一名。」
「非原住民相比,澳洲原住民的平均壽命短了10年。原住民成年人入獄的比例更是高出15倍。」
「55歲以上的澳洲人民每年透過無酬照護或志願工作為經濟貢獻745億元。卻有超過1/4的老年人活在貧窮之中。」

【編按】十二月份專題|澳洲人權中心|在澳洲人權委員會(Australian Human Rights Commission, AHRC)歷來出版過的文件中, 這系列〈面對事實(Face the Facts)〉手冊長期蟬聯澳洲民眾索取熱門排行榜。從婦女、兒童、老年人、障礙者、LGBT、原住民、新舊移民到難民……一張張色彩鮮明的圖表與數據,迅速勾勒出澳洲社會的人生百景,更敦促人們正視距離「人人平等」之理想還有多遠的現實。

 

身為澳洲的國家人權機構,該委員會致力為人權問題找尋實際且長期的解決之道。透過消除人們心中的歧視、強化社群對於他人的尊重,進而根絕暴力、騷擾與霸凌的發生,乃是澳洲人權委員會始終堅信的努力方向。不過,這樣的機構實際上到底能夠做些什麼呢?《國家人權機構週報》十一月份專題已經介紹過澳洲人權委員會如何透過「全國性徵詢」這種眾所矚目的行動策略來施壓政府進行系統性改革,這回便來介紹該委員會在日常工作中與社會大眾的直接互動與對話。

 

上回提到,澳洲人權委員會的法定職權來自1986年的《澳洲人權委員會法》,以及另外四部針對種族、性別、障礙、年齡的「反歧視專法」,不過這絕不表示人權委員會僅能處理這幾大類型的歧視而已。1989年訂定的《澳洲人權委員會法施行細則》也將基於性傾向、婚姻狀態、犯罪紀錄、醫療紀錄、參與工會活動等原因的歧視情況納入該委員會的守備範圍。當民眾認為自己受到歧視對待時,便可以根據上述任何一部法規向澳洲人權委員會提出申訴。

 

澳洲人權委員會平均每年收到2000多件申訴,最主要的案件類型是障礙歧視(36%)、種族歧視(21%)與性別歧視(20%),其中以就業歧視屬於最普遍的情況,不過障礙者特別又苦於貨物、服務與設施近用上的歧視。除了正式提出的歧視申訴以外,人權委員會每年也經由熱線電話或電子信箱收到超過一萬多件的諮詢,協助民眾理解自身所遭遇的情況是否適合透過人權委員會來處理。

 

那麼,這些申訴案件又會獲得什麼樣的處理呢?若扣除掉約四分之一由當事人自行撤回或放棄繼續進行的申訴,經過澳洲人權委員會介入主持公道後,約有六成五的歧視爭議案件都能在雙方達成和解協議的情況下圓滿落幕。例如,被申訴方願意向當事人道歉、恢復其職並補償損失薪資,承諾改變現行歧視性規定,或者訂定與促進反歧視政策的落實等。

 

根據人權委員會統計,大部分的案件都能在半年內獲得解決。至於其他無法達成和解的三成案件,人權委員會則會做出具體詳盡的報告與建議,甚至可以讓這些報告排上國會辯論議程。當事人可決定進一步尋求司法管道的救濟。與此同時,人權委員會亦經常獲准以法庭之友身分參與訴訟案件,從國際人權法與國內反歧視法的專業角度,敦促法官採納更進步的法律見解。

 

以2004年棕櫚島上一名原住民男子在拘留期間遭到警方虐待致死案的事件為例,人權委員會在後續十多年的波折歷程中,在各個環節皆致力提供人權的保護。首先,當檢察總長暨司法部長在龐大社會壓力中起訴涉嫌警官(這還是澳洲司法史上第一次),澳洲人權委員會原住民與托雷斯海峽島民社會正義委員也獲准參與驗屍偵查過程,鄭重向檢方指出原住民族人長期面臨的社會結構問題,最後驗屍官全盤接受該委員會提出的40項建議,無奈法院最終仍未能將該名警官定罪。

 

其次,在虐死案曝光之時,憤怒的棕櫚島原民社群一度發生向警局放火的暴動事件,昆士蘭政府於是派出特種緊急反應小組,甚至強行破門闖入諸多民宅,更加引起族人不滿。2010年,一群棕櫚島居民正式向人權委員會提出申訴,然而警方並無意給予友善回應。當族人決定上法院提出集體訴訟時,人權委員會也隨即以法庭之友身分提交意見以表支持,強調政府遵守《種族歧視法》與《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公約》的義務。六年後,聯邦法院終於認定:昆士蘭警方在本案調查與維安過程中的偏頗態度構成種族歧視,而以來福槍對付手無寸鐵的族人更是執法過當。2018年5月,法院判定政府必須賠償族人受到的傷害,澳洲政府則表示願以3000萬進行和解。

 

當然,除了以準司法角色協助人們獲得權利救濟,針對社會大眾與政府部門的人權教育,也是人權委員會非常重要的工作。從該委員會資料內容極其豐富的官方網站上,即可見一斑。除了前面提到的〈面對事實〉手冊,該委員會事實上已經發展出一系列的人權教案(RightsED),甚至列出中小學6到10年級的英文科、歷史科、地理科、自然科與數學科的課綱教學目標可以與哪些人權實例結合,提供教育現場的老師們極為充實的資源。

 

人權委員會的網站上也有直接朝向學生對話的專區,號召年輕學子一同反對網路霸凌與種族歧視。目前,他們也正在與幼教人員合作研發學齡前兒童的人權教材,希望能從小培養澳洲人民的權利與責任意識。人權委員會也與公共服務局(APS)合作,協助公職人員更深入瞭解自身工作與人權的關聯性。網站上針對企業主勞工的專區,則著重宣導無論是誰都應能在職場上享有實質平等的工作條件與尊嚴對待。2016年,人權委員會完成了名為《願意工作(Willing to Work)》的全國性徵詢報告,剖析職場上對老年人與障礙者的歧視性阻礙,更制定出一套給雇主參考的良好實踐指南

 

在各具體議題領域中,人權委員會也與公民社會維持良好的夥伴關係,共同為促進人權尋找切實可行的做法。例如《障礙歧視法》規定,澳洲檢察總長暨法務部長有權頒布無障礙標準,因此人權委員會也積極促成與障礙團體、產業界與其他相關各方的交流與對話,成功協助聯邦政府訂定出有拘束力的建築、交通與教育的無障礙標準。走在更前面的人權委員會,目前也已經發布了關於網頁資訊、保險與退休金的無障礙準則,可供社會參考。

 

或許,在每一年〈面對事實〉手冊改版時,澳洲人權委員會的工作人員不免也還是對於社會的緩慢進展感到沮喪。然而,這個深耕已經超過三十年的老牌人權機構,確實也創造了許多豐碩的成果,以及值得令我們借鏡的成功經驗。無庸置疑地,在永無止境的人權路上,澳洲人權委員會未來也將持續力行,為了他們自己提出的行動口號而努力:讓人權擴及每個人,每個地方,每一天!(“Human Rights: Everyone, Every where, Every Day!”)


  • 參考資料與圖片原始來源:澳洲人權委員會官方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