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參與「鞭刑協作會議」聲明

拒絕參與「鞭刑協作會議」聲明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點子」之「對酒駕累犯、性侵犯及對幼童傷害等增設刑法懲罰方式增加鞭刑制度」連署案,已達5,000人附議成案門檻,唐鳳政委辦公室定於2017年12月1日辦理「開放政府聯絡人第25次協作會議」對該案進行討論,邀請提案人、附議人、相關團體及政府部門參加協作會議。該案主責部會法務部邀請本聯盟參與該協作會議。

 

本聯盟以監督政府落實其人權義務為職志,對於鞭刑亦有強烈意見,然本聯盟經內部討論後,決定不出席上述協作會議,理由如下,特此聲明:

  1. 酷刑之目的,除了造成身體痛苦,更在於當眾羞辱受刑人。對此種旨在侵犯人類尊嚴之懲罰方式,本聯盟強烈反對。
  2. 本聯盟認為,目前社會對於(1)人類尊嚴是否具有不可侵犯的崇高價值、(2)何種刑罰算是侵犯人類尊嚴、(3)人類尊嚴在何種情況可以侵犯,以達成其他目的(例如減少酒駕)、(4)施予違反人類尊嚴的刑罰,是否減損整體社會和法律的尊嚴等,這些觀念尚未有共識,也有持續溝通之必要。
  3. 我們提醒,政府不僅有促進溝通的責任,同時亦有導正錯誤觀念的責任。政府有維護民主的責任(因此接受鞭刑提案),但同時亦有維護人類尊嚴的責任(因此不能不表達反對立場)。
  4. 在開放的討論過程中,政府暫居中立態度,以促進討論進行,尚屬無可厚非,然而「協作會議」並非純粹的開放討論,它在政策形成過程中舉辦,旨在為決策者提供參考。因此協作會議預設了鞭刑的可行性,本聯盟認為這是政府角色的混淆。
  5. 另一方面,本聯盟亦不贊同「只要有足夠的連署,就應啟動協作會議」的前提。民主和人權之間,容有相互衝突之處,對於明顯侵犯人權之提案,更基本的討論應該是「是否有夠多的人決定侵犯人權,就取得正當性」,以及「政府可否劃定人權底線,排除某些提案之討論」?本聯盟認為政府在尚未正視這些基本問題之前,不應啟動討論鞭刑政策之協作會議。
  6. 最後,對於主辦單位啟動協作會議之優先順位,本聯盟表達憂慮。建立「開放政府平台」之目的,是讓公眾關切的議題,能夠有溝通、聚焦的可能性。政府對於啟動鞭刑給予高度重視,而勞動基準法相關的重重爭議卻遭到冷落;多起勞動條件之提案因為案由不夠清晰明確,或附議人數不足,而失去被討論之機會。此一開放政府平台之操作方式,使不同特性之民眾因其資訊能力、上網習慣、空閒時間而遭受差別待遇,反而不利於弱勢族群,本聯盟亦表達憂慮與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