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星期三@心理社會障礙者の合理調整在臺灣

Start time 2023-07-19 19:00
Finished Time 2023-07-19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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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星期三@心理社會障礙者の合理調整在臺灣】

#合理調整 #不歧視 #心理社會障礙 #CRPD

「合理調整」(reasonable accommodation) 為談論身心障礙者權利時相當重要的核心概念,意指「根據具體需要,於不造成過度或不當負擔之情況下,進行必要及適當之修改與調整,以確保身心障礙者在與其他人平等基礎上享有或行使所有人權及基本自由」。《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CRPD) 第2條第3項言明「基於身心障礙的歧視包含任何形式之歧視,包括拒絕提供合理調整」,且第5條亦明確指出「為促進平等與消除歧視,應採取所有適當步驟,以確保提供合理調整」,可知合理調整是乃落實「不歧視」義務的重要措施。CRPD6號一般性意見中更進一步闡明:提供合理調整是一種立即性義務,當障礙者想要行使其權利卻無法辦到而提出合理調整的要求時,在沒有造成義務承擔者過度或不當負擔的前提下,拒絕提供合理調整即構成基於身心障礙的歧視。

臺灣雖然已將CRPD內國法化,但「合理調整」的概念在多數領域中仍缺乏法律依據與指引,讓義務承擔方無所適從,不知如何落實合理調整。而當身心障礙者在提出合理調整需求卻被義務承擔者拒絕時,也很難透過司法訴訟或行政申訴來判定義務承擔者是否構成歧視。2022CRPD第二次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中,審查委員也表明「行政院一直未能向立法院提出足以適當保護身心障礙者免受歧視的平等立法,明確規定拒絕提供合理調整將構成非法歧視」、「由於沒有對歧視作出明確的法律定義,包括未能提供合理調整,許多身心障礙者繼續忍受著歧視和不平等對待。」

與其他障礙者相同,心理社會障礙者同樣有權利要求義務承擔者於不同場域中提供合理調整。因應身心障礙者對合理調整需求的呼聲越來越高漲,臺灣政府在各項法律的修訂上逐漸做出調整,將「合理調整」原則放入法律條文中。其中多部法律之規範雖不限定於心理社會障礙者,但與心理社會障礙者之權利切身相關。如2020年《監獄行刑法》規定監獄應保障身心障礙受刑人在監獄內之無障礙權益,並採取適當措施為合理調整;2022年立法院通過三讀的《精神衛生法》第679條分別規定教育、勞動、法務主管機關有進行合理調整的義務;2023年最新通過的《特殊教育法》也明訂學校有因應障礙者需求提出合理調整的責任。不過雖然「合理調整」入法正逐步實現,關於其在實務場域中的實踐具體情況,是否能確實保障心理社會障礙者的權益,仍然需要一段時間審視評估。

目前《精神衛生法》相關子法規之修法正如火如荼進行中。民間團體都相當關心在教育、勞動、醫療、社區服務、監所等多種不同環境中,心理社會障礙者的「合理調整」究竟會如何被實踐,又可能遭遇什麼樣的困難。於此之際,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與台灣精神健康改革聯盟攜手合作,邀請高雄市立凱旋醫院社區精神科主任徐淑婷、中華心理衛生協會同儕工作者曾玉如與人約盟執行長黃怡碧共同探討合理調整精神與臺灣現今法律與實務場域中合理調整的施行狀況,同時也從自身生命經驗出發,談心理社會障礙者所需的合理調整。熱誠邀請關心障礙者權利的你,與我們一起檢視臺灣教育、勞動等環境中的合理調整,期待障礙者能不再被歧視,確實獲得與所有人同樣平等的權利。

人權星期三@心理社會障礙者の合理調整在臺灣】

🕖時間:2023年7月19日 19:00-21:30

📍地點:左轉有書 (台北市中正區鎮江街 3-1 號)

🔗報名連結:https://neti.cc/AJJnv1L

合辦單位:台灣精神健康改革聯盟X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講者:

徐淑婷|高雄市立凱旋醫院社區精神科醫師兼科主任

曾玉如中華心理衛生協會同儕工作者

黃怡碧|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

 

🎙主持:

艾夏|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研究倡議專員

 

※線上報名系統為預估人數用,未能確保現場座位,建議準時入場參與講座。

補助單位:臺灣民主基金會

*圖片來源:Can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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