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稿】2022 CRPD 第二次國際審查會後民間記者會
▋時間:2022 年 8 月 6 日 15:40 (緊接政府 CRPD 結論性意見發表會後)
▋地點:台北國際會議中心 TICC 入口 2 外人行道 (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 1 號)
▋發言:黃嵩立|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
1. CRPD規範的是身心障礙者的基本權利,立法院已經透過施行法讓CRPD具有國內法律效力,國家就應該負起落實CRPD的義務。每四年一次的CRPD國家報告審查,就是邀請國際人權專家來檢視台灣的法律和政策是否足以保障基本權利,以及政府是否確實履行其責任。審查委員都是具有國際公信力的專家,她們對國家報告的審查,應該得到社會各界的重視。
2. 然而,負責推動CRPD的衛福部,最在意的似乎是如何做好國家社會福利資源的守門人。對於審查過程中,所有障礙者所提出資源不足的說法,都無法得到衛福部的認同。無論是身心有損傷,但沒通過衛福部的評估,拿不到身心障礙證明,因而無法得到協助,或者無障礙設施的不足、或者個人助理和居家服務時數的不足,衛福部簡直鐵石心腸,一概否認。我們我們不得不認為,衛福部最在意的是維持收支平衡,並且藉由否認障礙者的需求,來縮減支出。這麼做,就是漠視障礙者的權利,並且違反了國家義務。
3. 政府應該仔細評估,如果要全面落實CRPD,究竟需要多少資源,進一步盡量去爭取資源,量出為入,而不是搶著當政府資源的守門人。
4. 同時,與其他各公約的審查經驗相較,負責CRPD 的政府部門最不願意承認錯誤與不足,這幾天中,我們看到政府屢次拒絕承認我國的法律及政策與CRPD之間的距離有多遠。如果不承認問題,我們不知道如何期待政府來解決問題。
5. 最後,根據CRPD施行法,在法律根據CRPD完成訂定或修訂之前,應該優先適用公約。但衛福部在過去五年內對身心障礙者遭受歧視的問題,放著讓障礙者用身心來承擔,在訴訟中打頭陣。尤其是合理調整政策的宣導與準備,完全沒有進度。而國家人權委員會成立兩年以來,還沒有對外說明他們在保障身心障礙者權利這件事上,他們要扮演何種角色,如何進行工作,也還沒有法制基礎,成為符合CRPD的獨立監督機制。
6. 我們只能希望政府心腸放軟,眼睛睜開,正視障礙者的處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