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特赦組織AI年度人權報告發布記者會發言稿

國際特赦組織AI年度人權報告發布記者會發言稿
國際特赦組織AI年度人權報告發布記者會發言稿​

黃怡碧/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

1. 今天是台灣的 #言論自由日。1989年4月7日,台灣民主前輩 #鄭南榕 選擇用自焚捍衛言論自由,與其他的重大人權事件共同以個人犧牲引領台灣的人權發展。台灣去年整體人權形勢,與全世界其他國家、特別是區域中其他國家相比,的確表現相對好,這可以從 #自由之家 今年年初所發布的全球報告看出 – 在全球總體人權表現嚴重倒退之下,台灣總體分數還逆勢上揚,從93分進步到94分,僅次於日本,為亞洲第二。但我們真的還沒資格說是燈塔,充其量僅是暗黑海面上的微弱燭光。​


2. 台灣仍有許多的人權狀況需要努力:除 #國際特赦組織 AI台灣分會在年度報告提出來的難民與庇護尋求者的權利保障、逐步廢除死刑的停滯不前、防疫措施可能帶來的隱私權侵害,在過去各公約共六次國際審查被不斷提及的重大人權問題還包括:​

(1) 司法人權:今天除了是言論自由日,也是台灣被關押最久的死刑犯#邱和順 的生日。無辜卻被定罪的邱和順,他在監的每一天,都在見證台灣司法無能自我糾正、以及對包括蔡英文總統在內的有權者無所作為的控訴。​

(2) 以族群分,除家務移工、漁工面臨勞動剝削;被監禁者- 包括收容人、精神障礙者、機構住民 – 面臨酷刑與殘忍不人道有辱人格之待遇;原住民族在自決權、政治權與包括就業、生活水準、健康、教育、文化等權利的實現與主流社群都有極大的落差;而障礙者、女性、性別少數群體更容易因為具備多重弱勢身分面臨在公、私領域生活各種面向的交織性歧視。​

(3) 在總體面向上,包括日益惡化的貧富不均、勞動條件惡化與長期低薪現象,迫遷頻傳與不正義的住宅政策,以及人權侵害規模不輸國家的企業人權議題,在在需要長遠、統合性的人權政策與監督機制來加以處理。例如,家務移工勞動權益問題的根源,其實是殘破的長照思維與照顧系統所造就;要解決家務移工的問題,不可能不從長照著手。​


3. 人權必須落實在離家不遠的地方,否則通過再多的人權公約也沒有用。民主是台灣可貴的資產,但政權的定期輪替不應該成為各種政策炒短線的藉口。可長可遠的人權政策與制度擘劃,仍是行政部門責無旁貸的責任,但新成立的 #國家人權委員會NHRC,肩司人權促進與保障功能,在人權侵害的預防與系統性調查更有無可推諉的使命。​


4. 以這次的防疫措施是否侵害人權的議題,#NHRC 曾經發布過令人失望的聲明,認為疫情之下的公共衛生考量,可以作為限制人權落實的正當事由。但是公共衛生危機下的人權義務克減是有底限的:這樣的限制仍舊需要有目的正當性、法律保留、授權明確性以及比例性原則的適用。很期待國家人權委員會仍應發揮人權侵害的預警與建議功能,從防疫相關法律的立法到後續的執行,提出全面性的報告,提醒行政部門,強化防疫期間的人權保障,也為下一次的緊急情況與公衛危機做準備。​


5. 另外,也建議國家人權委員會可考慮以辦理公約期中審查的形式,系統性監測各公約之結論性意見;另外,更應透過全國性詢查、人權統計與人權指標等系統性工具,監測國家人權義務的落實。​


📷照片提供: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